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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国家经贸委五名干部因涉嫌贪污受贿罪被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16:55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 杨昌平) 记者今天获悉,国家经贸委5名干部分别因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等罪而被起诉至市一中院,这5名干部均在国家经贸委节能信息传播中心任职。据悉,此案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直接侦查,并在侦查终结后交由市检一分院起诉。

  5名嫌犯分别是国家经贸委节能信息传播中心原副主任左立明、原技术处处长周和平、原办公室主任兼会计李军、原传播处处长赵彤、干部黄。5人中官职最高的左立明涉嫌的
罪名最多,分别是贪污、挪用公款和私分国有资产罪。据了解,左立明涉嫌于2002年7月间,利用担任国家经贸委节能信息传播中心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以为单位购买礼品为名,指使黄从其保管的单位账外款中支出10万余元,用于购买“庆丰收”、“西天取经”两尊木雕工艺品,并据为己有。2002年9月,左立明指使黄将其保管的单位账外款中的4万美元挪出,用于为左立明之女出国留学提供资金担保。2002年下半年,左立明再次指使黄从账外款中支出7万元,用于左立明个人房屋装修。2003年初,左立明将单位账外款10万元侵吞,用于归还个人债务。2003年8月,在审计署对该单位展开认真审计之后,左立明为干扰审计,将账外款5万元侵吞后,交由周和平用于“活动”。左立明还于2001年将账外款中的23.3万元,用于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

  此外,左立明和周和平、李军、赵彤经共谋,涉嫌于1999年至2000年间,利用左立明担任节能信息传播中心副主任职务上的便利,以发放“住房补助”、“交通补助”和“工作费用”为名,多次将单位账外款中的124万元予以侵吞,其中左立明、周和平和赵彤各分得32万元,李军分得28万元。身为传播处处长的赵彤还涉嫌于1999年5月至2001年1月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与两家广告公司的合作过程中,收受贿赂6.6万元。

  除左立明涉嫌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外,周和平、李军涉嫌犯贪污罪,黄涉嫌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赵彤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5人一起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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