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3名局级干部国企改制中侵吞国有资产被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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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03:59 新闻晨报 | ||||||||
晨报讯 1个正局级干部和2个副局级干部,3条“蛀虫”在国企改革过程中,互相串通又互相欺骗,将国企资产层层“剥皮”。日前,市检二分院侦破了中国电子器材华东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陆久生等3名局级干部贪污一案。3名案犯在6年内侵吞国有资产达170余万元,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 华东电子公司是国家部属企业,公司党委书记陆久生(正局级)、党委副书记黄美玉(副
这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领导班子,任人唯亲,贪污腐败。由此,企业不但没有抓住机会重整旗鼓,反倒被拖向更深泥潭。案发后,3名案犯道出心声:“看到社会上不如自己的人都富了起来,心态失衡。但国企总归是饿死的骆驼比马大,我们就是想借国企改制大捞一把。” 法网恢恢,3名贪官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最终陆久生因共同贪污130余万元,实际分赃35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黄美玉因共同贪污130余万元,实际分赃46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屠锦良因单独和共同贪污170余万元,实际分赃8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财产8万元。 转制“利润”三人瓜分 1992年12月,华东电子公司出资50万元,成立了益爱出租汽车服务部。1997年,该服务部经改制更名为上海益爱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华东电子公司副总经理屠锦良被任命为经理和法人代表。当年产生利润53万余元,屠授意公司财务将其中46万元,以伪造退还驾驶员押金的方式将账做平,形成46万元账外资金。屠与陆商量后,将其中24万元存入银行,2年后陆续取出,3人各分得8.2万余元。 1998年底,益爱公司欲转让车辆营运权,屠指派益爱汽车修理厂经理方仁根负责此事。此后,方与百文公司签订协议,以17.2万元一辆、总价584.8万元的价格,将34辆出租车车辆营运权转让给百文公司。随后,百文公司支付给方仁根好处费8万余元,方将其中1万元转送给屠锦良。 屠随后要求百文公司将协议上的价格降低为567.8万元,私自领取17万元差价中饱私囊。同月,百文公司向益爱公司支付转让余款45万元,屠又将这45万元置于账外,其中11万余元用于发放驾驶员安抚费,另35.3万元套现后被方、屠、黄、陆四人占为己有。 存量房每人拿一份 2001年下半年,屠锦良在负责清理华东电子公司房产期间,发现公司尚有10余套存量房,其中万航渡路、兰溪路、北京西路、中山北路和泗塘新村5套住房在分房小组账内没有登记,遂向陆久生、黄美玉提出将5套价值90余万元的房屋予以私分,其中陆分得22万元,黄分得33万余元,屠分得价值34万余元的房屋一套。 2003年2月22日,方仁根被拘捕后,屠和陆、黄经商议:陆和黄分别退出售房所得的7万元和11万元,屠将分得的北京西路使用权房交还公司。 此外,2001年,屠锦良还将九江路一处房产出租给他人经营怡香园酒家。后酒家停业,拖欠房租21万元。屠同意将所欠21万元租金减为17万元,但要鲍将其中5万元作为公司领导的业务费用。2002年7月,鲍以屠锦良的名字将钱存入中国农业银行宝山支行,屠将5万元装进腰包。□通讯员曹小航 记者李晓明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