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厅出台措施:发现流脑病人要隔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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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8日15:3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廖怀凌、通讯员陈广泰报道:省卫生厅昨天发出《广东省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防治与应急工作指引》,指导全省流脑防治和应急处理工作,并对建筑工地流脑预防控制作出指引。 病因治疗首选青霉素
通知指出,近年来,广东流脑病例主要发生在外来民工。有些患者在发病前7天有明显密切接触史。潜伏期为2-10天不等,通常为3-4天。在治疗原则上,根据病情发展,病因治疗首选青霉素,多与氯霉素联合用药,要注意抗生素的选择和抗休克、脑水肿、呼吸衰竭等危重情况的救治。病人要就近隔离治疗,如当地医疗条件不足需要转诊,则由专车护送并做好防护措施。对病人要求隔离至症状消失后3天,一般不少于发病后7天,以防止疫情扩散。 密切接触者登记造册 省卫生厅要求全省加强疫情监测。在流脑常规监测的基础上,近3-5年发病率高的重点地区应在每年2-4月份期间开展病例的主动搜索工作,加强疫情报告管理。医疗机构要对流行期内的全部病人进行登记调查,了解与掌握发病人数、发病日期、首例病人发病时间、病人的年龄、性别、职业、单位、家庭住址、观察发病趋势等,以及该病在当地的既往发病情况,周围地区或附近单位当前或既往是否有类似病人发生等。与病人发病前7天或发病后有共同的生活史,或与病人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属“密切接触者”,要对其相关信息的进行登记造册,给予预防服药。 民工宿舍要注意通风 民工是易感人群。省卫生厅要求建筑工地采取以下措施:设立外来务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掌握本工地流动人员情况。必要时可对来自流脑疫点或流行区的务工人员进场前进行流脑预防服药和疫苗注射。改善民工居住环境,注意环境卫生,宿舍有效通风,衣被要勤换洗和晾晒。一旦发现发热伴头痛、咽痛、咳嗽、呕吐或皮下出血点(斑)等症状的务工人员应及早送到就近的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及时发现和报告可疑疫情,突发疫情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时联系。 相关专题:我国局部地区发生流脑疫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