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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是艾滋病病区 还是强制隔离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6日10:17 南方都市报

  作者:徐友渔

  据新华社报道,日前,山西省临汾市传染病医院自筹经费150万元,在距医院10公里处租地90亩,建造艾滋病病区,取名“绿色港湾”。“绿色港湾”的最大优点是有广阔的活动场所,可以丰富患者及其家属的文化生活,还可以让他们进行生产自救。这样的设施,当然为患者身体康复提供了有利条件。

  初步看来,“绿色港湾”是一个体现了以人为本,在精神上鼓励艾滋病人积极治疗,增强他们直面生活和现实的勇气和信心的理想病区,笔者为“绿色港湾”的建立感到高兴。不过,另一方面,我们深知要在现实条件下建立天堂殊为不易,搞不好往往适得其反。根据经验,笔者免不了有一些疑虑,愿意在对“绿色港湾”祝福之余,把警觉和提醒表达出来,以利于“绿色港湾”的健康发展。

  首先值得关心的是,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属的人身自由问题。他们是根据自愿原则进入“绿色港湾”的吗?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短时间或者永久地离开“绿色港湾”吗?会不会以“尚未治愈”、“防止传染”等理由禁止艾滋病患者离开“绿色港湾”?本来,任何医院,甚至传染病医院,是不限制患者的人身自由的(在特殊情况下,比如流行病暴发时采取特殊的、暂时的措施,需要特定的法律手续),但“绿色港湾”修建成不是一般的病区,而具有可供人长久生活的功能,这就使人联想到强制隔离区。这也许是笔者敏感和多虑了,但笔者还是想提个醒,对任何疾病,包括艾滋病的患者,都要尊重他们的人身自由权,不论是出于多么良好的动机,不论给病人提供了多大的活动空间和多好的生活条件,都不构成限制他们人身自由的理由。

  还有必要指出,一个传染病医院,如果一定要建与本院相隔离的病区,一般是把呼吸道传染疾病(比如肺结核)病人隔离到比较空旷的地方,艾滋病并不通过空气和一般接触传染,隔离到远离医院的必要性不大。为艾滋病人而不是呼吸道传染病人专建“绿色港湾”,是否基于对艾滋病人的歧视?另外,我对“绿色港湾”的经营成本也有疑问。临汾市传染病医院不是利用自己原有的设施和空间,而是凭空新建一个其大无比的病区,基建和设备要花不少钱,这些钱准备在多少年内回收,现在分摊到每个患者头上的份额是多少?一般患者是否有能力承担这笔费用?因此,我们禁不住要问:“绿色港湾”是服务于普通病人,还是服务于少数富有的患者?

  另外,“绿色港湾”对于土地的利用效率是否将成为一个问题,值得考虑。为艾滋病患者提供十分广阔的活动空间,对于治病养病,当然有好处,但我国人多地少的严峻现实极大地限制了我们的作为。从报道看,“绿色港湾”租地90亩,生产自救耕作区就占地70亩,供病人和家属种玉米、向日葵、蔬菜和花卉等,而自2004年7月24日收治病人以来,共收住病人20人次。这就是说,每位患者人均用地已经超过了我国农民人均占有耕地的水平。且不说这样的使用土地成本是否可能为一般病人负担,这种用地水平,显然是与我们的国情不相适应,不宜提倡,不可能推广的。

  但愿以上的疑虑是多余的,但愿“绿色港湾”在经营过程中能解决暂时存在的问题。我们衷心希望“绿色港湾”成为艾滋病患者的天堂,而不是脱离国情,脱离广大艾滋病人的特殊病区,或者昙花一现的宣传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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