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委书记张高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山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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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06:17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第一,加快经济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去年,全省多项主要经济指标提前一年达到了“十五”计划的要求。在发展的这个关键阶段上,要更加积极地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加快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逐步解决山东城乡发展、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和经济增长质量等问题。 第二,建设“平安山东”,保证社会安定有序。在进一步推进“平安山东”建设中,山东省提出建立健全“五个机制”: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化解机制,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机制,社会治安防控机制,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机制。 第三,抓住利益调节这个关键环节,顺民心、得民意,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做好事。在社会主义“和谐山东”建设中,山东要求继续高度关注并解决好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企业重组改制中涉及群众利益等热点难点问题,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巩固构建“和谐山东”的精神支撑。今后要进一步引导诚信友爱、和谐相处的人际关系,大力弘扬和培育“忠诚守信、勤劳勇敢、务实苦干、开放创新”的新时期山东精神。 第五,抓好生态省建设,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山东省近几年突出抓了环境污染的治理、节能降耗和植树造林,今后将进一步实施好建设生态省、节约型社会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三大举措,努力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人民日报》 (2005年03月04日 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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