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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和平:国企改制要经得起群众和历史的检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6日14:38 人民网

  “镇江市直167家国有企业的改制,至去年底已基本结束。”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镇江市委书记史和平在谈到国企改制问题时介绍说,镇江市用创新的举措较好解决了国企改革深层推进中遇到的一些普遍难题,实现了“增量改革,资产保全”的目标。

  史和平说,镇江市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案,必须要有明确的战略投资者,必须有把企业做大做强的具体措施,必须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否则,市委、市政府将不予审批。
针对镇江市国有企业多属资金密集型行业,需要大规模、持续的资本投入的特点,对于战略合作伙伴,市里有明确要求:首期投入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或1000万美元;同时企业间的产品、资本、市场等要素之间要有关联度,能够进行项目合作,强强联手。史和平说:“改制不是为了把股份让掉,资金抽回,而是按照市场要求重新配置资源,通过注入外资、民资等增量资本,把企业做大,这样税有了,就业岗位也有了。”

  如何在改制中保障职工利益?史和平说,镇江市在实践中创造性地摸索出一条资产保全的办法:企业产权出让时,受让方吸纳原企业全部职工的,最高按出让资产底价的40%,预留调整劳动关系的补偿费用。对于这笔放在企业中的“养命钱”,改制企业必须以土地等有效资产予以保全。如果改制企业有效资产不足以保全的,差额部分由受让人以个人财产予以足额保全。财政(国资)部门每年对保全资产的管理情况审计一次。一直要等到改制企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按国家规定享受退休待遇后,这笔财产才能“解封”,留归改制企业。如中途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就要将量化到职工名下的补偿费用,以现金一次性支付给职工。这样,即使改制企业经营亏损破产了,职工的“养命钱”也有保证。

  如何使国企改革规范透明?史和平说,镇江在推进国企改制过程中,坚持“两个必须”的原则:即所有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必须进市场,必须实行招标评标、竞价拍卖,从而使国有资产的转让变成“阳光下的交易”。为形成产权公开交易的操作平台,近两年来,镇江市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7个政策性文件,涵盖企业改制工作的方方面面,为全市的国企改革规范操作铺平了道路。同时,镇江还组建了全省第一家产权交易市场,充分利用市场价值发现功能,实现资产处置收益的最大化。近百户国有企业进场公开交易产权,涉及资产总额31.8亿元,负债45.1亿元,出让底价9820.1万元。经过公开招标和竞价出让,实际成交价1.35亿元,超出出让底价3679.9万元。

  最后,史和平说:“用一句话讲,国企改制要经得起群众和历史的检验。”人民网记者 徐星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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