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分裂法令美国想起自家历史 符合一中不好反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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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10:55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3月7日消息 在反分裂法进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程序之后,台湾当局曾派遣高级官员前往美国游说,要求美国政府公开反对,但美国却以“尚未看到法案条文内容”为由未作公开表态,并警告台湾当局不得就反分裂法轻举妄动。澳门《新华澳报》今天就此发表署名富权的分析文章。 文章说,美国似乎并不太热心于“劝说”中国取消立法,并没有公开表态反对立法
为何一向反对中国大陆对台用武的美国政府,今次却对北京制订含有“以武遏独”内容的反分裂法,采取如此“事不关己”的态度? 文章认为,从中国激活反分裂法立法程序之后,白宫的多次发言都是声称美国反对两岸任何一方片面改变台海现状的说词来看,白宫倒是认为,反分裂法所针对的“台独”分裂行为,正是“单方改变台海现状”的行为。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反分裂法是维持台海现状的法律,符合美国“一个中国”,维持现状,不“独”不武,和平解决问题的政策底线。 文章指出,“分裂”一词可译为“SECESSION”,这样一来,《反分裂国家法》法律名称的英文翻译与美国当年南北战争时颁布的《反脱离联邦法》完全一样。二者同是正义之剑,这就足够令以“南北战争”历史为荣为傲的美国人完全哑口。(言恒) 相关专题: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将提请审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