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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庆洪代表提案:关于降低车辆购置税率的建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15:04 人民网

  (一)车辆购置税征收的历史原因

  1985年5月1日开始征收的车辆购置附加税的前身是车辆购置附加费。1985年以前的中国还没有什么高等级公路,全国的公路交通设施十分落后,国家财政资金严重短缺,急需财政预算外收费项目加以补充,以加快我国的公路建设。车辆购置附加费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强制征收的专项用于国家公路建设的政府性基金。当然,车辆购置附加税
征收的另一用意是限制公款购车。当时的汽车是高档消费品,购车者主要以单位为主,私人购车比例极小。税率方面,以前分两个档次进口车适用13%的税率,国产车适用10%的税率征收,几年前调整为一律10%的税率征收。2001年由费改税是基于税收行为比收费行为更加规范的考虑,也有利于理顺政府分配关系,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费改税的前后在征收范围、税率负担等方面并没有任何变化。

  (二)现状

  现行车辆购置税的税率和计税公式、计税依据

  现行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单一税率10%。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2、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它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最低计税价格核定。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规定不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

  4、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的征收和使用情况

  车辆购置税(费)开征初10年的购车主体为单位,汽车消费量非常有限,购置税(费)的收入增长比较缓慢。近年来,个人购车潮兴起,全国车辆购置税的征收额不断攀升。1985年至1989年,每年征收的车辆购置税约为100亿元;1990年至1994年每年约为150亿元;1995年至2000年每年约为200亿元,到了去年,达到了500亿元左右。2004年预计有550亿元的收入。

  车购税收入的快速增长,确实可以在缓解我国公路建设资本金严重不足的问题上起到一点作用。但值得我们思考的是,究竟车辆购置税收入在公路建设中的作用有多大?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中国公路建设的资金来源。据有关方面的统计数字显示,目前中国公路建设的投融资主要由中央、财政、地方、银行、外资等6个方面构成。其中,中央财政投入约15%,地方各级政府和部门自筹资金占45%左右,国内商业银行包括开发银行贷款在35~40%。此外,世界开发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贷款比重在5%左右。一直以来政府大力推行公路建设的商业化运营,吸引民间、外资等社会资金流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行业。随着中国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公路运输行业也处于快速发展的成长期,区域贸易发展、汽车保有量增长加速对高速公路的需求,我国高速公路产业是一个新兴的朝阳行业,为高速公路板块类公司的长足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也就是说,现在的公路建设项目主要靠社会融资,经营管理权也不在政府手中。也就是说真正由中央财政投入的比例很小,车辆购置税所起到的作用更是微乎其微。

  (三)建议:降低或取消车辆购置税

  出发点

  1、扶持国内汽车工业发展是国家大计

  “全面提高汽车产业国际竞争力,满足消费者对汽车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这一国人共识已经成为了我国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的既定方针。汽车工业发展的前景和好处是不可估量的,它将带动钢铁、机械、化工、橡胶、电子、科研以及汽车服务业、汽车保险业、汽车金融的蓬勃发展,给国家与企业带来了钜额的税收和利润,并将提供无数的就业机会。举汽车大国德国为便,平均每3个人当中就有1人从事与汽车相关的职业。虽然目前国家的市政道路建设和用车配套设施还不完善,城市交通堵塞现象仍很严重,但这些都是汽车工业发展道路上必须积极解决的困难,而不是将其转变成呼吁抑制汽车工业发展的理由。汽车工业已经不可避免地已经成了中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2、车辆购置税阻碍经济型轿车走入老百姓家庭

  自2002年以来,私人老百姓已经成为购买汽车的主力军,并首次超过公车消费,占汽车消费50%以上,这一比例还将逐步提高。“买车容易养车难”的现实令许多任务薪阶层不敢买车。特别是对于购买汽车发动机排量在1.6升(含)以下汽车的消费者家庭来说,他们的收入并不丰厚,购车的主要目的是代步。

  例如:如果要买一辆15万元的发动机排量为1.6升的经济型轿车,购车者要缴纳的购置税是:总车价减去17%的增值税后的10%,约1.28万元。这对普通老百姓而言,可不是一笔小数目。现在国家鼓励私车消费,特别是环保节能的经济型轿车的消费,如果取消这项税收,如果取消这部分群体购车时的购置税,将大大减轻他们的购车负担。这是刺激汽车消费最实惠最有力的促进措施。

  3、降低车辆购置税也是借鉴汽车工业发达国家的一种做法对比美、德、法、意等汽车工业发达国家,可以看到这些国家均不征收车辆购置税。而且这些国家购买新车、二手车的手续都非常的简便。在俄罗斯,过去也曾征收过20%的汽车购置税,但后来为了鼓励居民买车,取消了这一税种,只是还需要缴纳消费税。在日本,虽然有类似车辆购置税的税种,但在严格的税收制度之外几乎没有乱收费的现象。因此,降低车辆购置税也是借鉴汽车工业发达国家的一种做法。

  降低车辆购置税后的具体税率

  1.6升以下轿车适用零税率,1.6升~3.0升排量的轿车适用3%的税率,3.0升以上大排量汽车仍适用5%的税率

  如果国家不能够一步到位完全取消车辆购置税,则对于1.6升以下的轿车不征收购置税,以鼓励老百姓购买低能耗、小排量环保经济型轿车,让这部分消费群体享受最大的实惠。2.2升以上的大排量汽车并非政府鼓励消费的车型,从节约能源、限制大排量轿车的进口、生产、使用角度出发,仍可适当征收购置税。1.6升~3.0升排量的轿车适用3%的税率,3.0升以上大排量汽车仍适用5%的税率。这样做的目的是可以既保留一部份税收收入,又降低了消费者的购车成本,还可以体现了国家鼓励节能的政策倾向。

  降低车辆购置税可能的影响

  征收车辆购置税当然是有利于增加税收收入,积累财政收入,有利于筹集更多的建设资金,促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但车辆购置税收入只是国家道路建设基金中很少的一部分,况且目前我国的公路网已经有了一定的规模和基础。之所以认为到了可以降低或取消的时机,是因为刺激汽车消费之后,所带来的税收收益远大于车辆购置税的收益。特别是即将要开征的燃油税,它的实施会减轻私人个体用车的费用,带来的却是私人整体用车的燃油税收入的增多。国税的燃油税收入提高了,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能力增强了,国家也就可以拨出更多的基金用于公用道路建设。此外汽车制造及其相关消费所拉动的经济增长以及社会效应更是不可估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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