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评:谨防借改革之名催生特殊人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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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16:17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8日电(记者 刘刚、翟伟) 两会上,来自东北的一位人大代表介绍,当地城市取消原有公务用车后,对公职人员进行货币化补贴,处级干部能拿到2000多元的车补。此前还有报道说,北京市公务车改革的试点工作实际上已在一些区县悄然施行,处级干部每月补贴1300元至1500元。 “屁股底下一座楼”早已引起群众的强烈反感,深化公车改革对于节约财政支出、
目前,各地不断传来政府公务用车改革的消息,有一条措施惊人相似:按职位高低发放交通补贴,高的每月一二千元,一般工作人员几百元。据这位东北代表说,实行车改为干部购车、养车创造了条件,当地城市市直机关有392名县处级领导干部买了车,占50%多。 从某种意义上说,车改制度实际上是帮助一部分人实现了先富裕起来的目标。不过,这部分人不是普通百姓,而是人民的公仆。如果有一天,政府机关的领导干部高兴地宣布,通过车改,人民教师、工人农民购车的比例增加了若干,为拉动国家汽车产业做出了贡献。那这样的改革群众是欢迎的。 记者还听到一种奇怪的论调:推行公车改革有利于增强干部平民意识。在当前贫富差距较大,总理在为困难群众就业难、看病贵、上不起学而着急的时候,众多干部纷纷开着私车招摇而过,这不能说是改革的初衷,实际上是增大了与群众的距离。李连成代表说:“这种改革要不得。” 公车改革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发放补贴。这项改革如果不同精简机构、裁减冗员、转换职能、绩效考核联系起来,到头来,不断增加的处长、科长们仍会“吃”光国家的专项资金,最终使国家和地方财政不堪重负。此外,这项制度的出台必须要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 改革的目的是让广大人民受益,不应催生特殊人群。人民公仆只有先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才能更好地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