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毕玉玺受贿案预计连审3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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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15:43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李奎)今天上午,原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首都公路发展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毕玉玺,因受贿、私分国有资产两项罪名,在市一中院的刑事法庭内接受审判。 一大早,中央及地方七八家媒体记者就在法庭外等候采访,但法院有关人士说,由于旁听证早已被申领完毕,因此当天申请采访的记者都不能进入法庭。此外,法院有关人士还告诉记者,由于本案涉及的人证、物证较多,因此,本案预计将连续审理三天。
北京市原交通局副局长、首都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兼董事长毕玉玺已被检察院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检方指控毕玉玺收受25人77次贿赂1004万元、私分国有资产300万元。 据悉,1993年至2003年5月间,毕玉玺利用原交通局副局长、首都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兼董事长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后于1999年春节至2004年4月受贿25人77次,共计折合人民币1004万元。其中,2002年期间,利用首发董事长之职,为蒋某的北京某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经营活动提供便利,后通过其儿子毕波(另案处理)三次收受蒋某30万美元和价值1.35万美元的丰田轿车一辆,另外还于2003年春节期间收受蒋某1万余美元。 检方还指控毕玉玺于2001年6月,在担任首发董事长期间,经公司集体研究、由毕亲自决定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15名职工违法购买商业保险,致使国有资产300万元被私分。 今年62岁的毕玉玺,是原北京交通系统的主要负责人之一。 去年3月起,随着对个别工程承包人的突击调查,毕玉玺的经济问题逐渐浮出。去年5月,他被“双规”。当年8月20日,因为毕玉玺收受一笔17万美元贿赂的犯罪事实被基本查实,市检一分院批准将其逮捕。此后,北京市反贪局直接介入查办。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