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建议公务员公车职务消费转为定额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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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10:04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北京专电(特派记者 陈红艳张琳周琼)“一位领导每月手机费四五千元,一辆公车一年的修理费竟高达十万元。公务人员的职务消费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了!”昨天,全国政协委员储亚军呼吁:尽快将目前公务员职务消费由实报实销转变为定额管理,大量节约政府的运行成本。 储亚军告诉记者,目前,我国公务员的职务消费,基本上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老
据有关部门调查显示,在部分公务消费中,真正的公务用车、公务招待和电话费用,仅占实际开支的1/3左右,有的甚至更低。 储亚军认为,要改变上述现状,根本出路在于改革职务消费供给制,实行公务人员职务消费定额管理。为此,他提出了几点建议: 1、公务接待用车,向社会承租,费用由单位招待费列支。对符合乘坐专车又要求配备的公务人员,核定各类费用,实行经费包干,超支自理;本人不得在单位、下级机构和往来单位报销燃油费、维修费、出租车费用等。对符合乘坐专车而自愿放弃的,比照正厅、正县、正科等相关级别,每年按其职务包干费用的2/3发给本人,本人不得再报销交通费用;科级别以下人员按月发给交通补助费。 2、公务电话比照公务用车的管理办法。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政府采购的办法,选定最优惠的通信公司提供服务。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个职务级别的包干费用:副县级以上干部实行分级包干制,由单位统一负责管理,年底结算,节约归己,超支则在下年度扣除,正科级及以下人员的随工资发放;实行改制度后,本人不得再报销任何电话费用。 3、招待费、差旅费采取“预算定额、超支不补”方式。制定合理的差旅费标准,根据情况一次性补助到位,不再报销相关费用。 4、推进与“职务消费改革”相关的立法。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