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天魁委员:解决中国社会收入分配问题正当其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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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15:5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 贺伟)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景天魁表示,现在解决中国社会收入分配问题的时机已经成熟,中国应该形成一套社会机制,去调节收入分配,而不是简单的利益增减,更不是一些人所担心的“杀富济贫”。 在10日举行的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发言时,这位全国政协委员认为,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当然要解决获利多少、损益失当这个层面的问题,但这并不是事
景天魁举例说,这样的机制非常之多,例如,企业里的工资谈判机制,契约方之间的协商机制,利益方之间的矛盾协调和化解机制,平衡利益关系的补偿机制、公共权力行使中的社会和舆论监督机制、信息公开机制以及相关利益者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等等。他认为,虽然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是一项复杂的工作,但是还是可以选择相对便于操作、议论比较充分的事情入手。特别是在公务员工资方面,由于涉及的利益方不多,可以逐步稳妥地实现统一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在原则上,应扩大职级差别,缩小地区和行业差别;扩大基本工资和职务津贴部分,缩小乃至取消非正式的补贴;增加透明度,加大审计和舆论监督力度。要大力加强中央权威,尽快结束自行其事,谁有钱谁发的局面。 景天魁建议,加大税收制度改革力度,整顿在政府服务、司法服务、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相当泛滥的创收活动;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尽可能降低门槛,扩大覆盖面,把社会保障看成一个整体,注意各种不同的制度、不同的层次之间的功能互补和整体联系。据了解,从1985年开始,中国收入差距持续拉大。从居民收入情况看,基尼系数已从1995年的0.389上升到2002年的0.435,超过了国际公认的0.4的警戒线。2004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3.2:1,加上各种福利差距,实际达到6:1。从地区差距看,2003年东部地区人均GDP分别相当于中部和西部地区的1.91倍和2.38倍。公务员的工资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差别也很大。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