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检率降至最低 代表提交恢复强制婚检议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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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10:26 中国青年报 | ||||||||
人大代表提交恢复强制婚检议案,其女却是强制婚检的抵制者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全国人大代表提交了一份关于恢复强制婚检的建议。但这位来自卫生系统的人大代表不无遗憾地说:“我女儿结婚就没有婚检。”她女儿听说不用婚检了,特别高兴,大叫“好极了”。女儿告诉她“是否婚检是我们自己的权利”。
2003年10月1日,随着新《婚姻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施行,因袭了9年的婚检门槛被取消,婚前医学检查从“必须”变为“自愿”。江西省民政厅厅长罗筱玉代表说,新《条例》出台前征求了多方意见,取消强制婚检体现了民意。 然而,让《条例》起草者意想不到的是,这项条款生效后,争论就没有停止过,而且“热”到今年两会。提交了恢复强制婚检建议的那名人大代表说:“我的建议肯定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医卫界代表委员较多主张恢复强制婚检 来自内蒙古的赵素琴代表讲了一个故事。她有一对夫妇朋友,第一个小孩在两岁的时候被查出白血病,耗尽财产医治,孩子在3岁半时夭折;几年后,这对夫妇又要了一个孩子,被查出患有先天性脑痴,现在20岁了,也没有一点行为能力,连上厕所也要大人帮忙;第3个孩子又患有先天性髋关节脱位,手术后病好了,可没人知道他以后还会不会出现什么疾病。“婚检也许能帮他们找到原因。”赵素琴说。 一个引人注目的巧合是,今年“两会”来自医卫界的代表委员基本上观点一致,主张恢复强制婚检。四川省钮小明等32名代表联合提出名为《协调、修订和完善有关婚前医学检查的法律法规》的议案。该议案认为,婚前医学检查是提高人口出生素质、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预防先天性疾病的一道重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以下简称《母婴保健法》)第十二条规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医学鉴定证明。” 钮小明代表认为,实行多年的婚检制度对保护公民健康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为了说明这个问题,钮代表专门提供了翔实的数据。据四川省妇幼卫生工作年报统计,2003年四川省的婚检疾病检出率达9.72%,主要以生殖系统和传染性疾病为主,这意味着每10对新人中就有一对存在生殖健康障碍。另据四川省出生缺陷监测点监测数据显示,2003年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1%。全省每年实际发生的出生缺陷新生儿至少有5万~6万人,其中多数是由于其父母的生殖健康障碍造成的。 谢明道代表是四川省卫生厅厅长,此前担任四川省计生委主任。他认为,用强制手段做婚检不好,但取消更不好,这会造成很多社会问题。 卫生部副部长蒋作君代表分析,强制婚检走到尽头主要原因有:一是婚检包含个人隐私,一些人觉得难为情,还有一些人认为侵犯公民权利;二是民众反映妇幼保健部门借婚检乱收费;三是有人认为婚检形同虚设,不起什么作用。 蒋作君代表认为,新《条例》并没有处理好公民选择权和优生优育的关系,自愿婚检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婚检中的乱收费可以治理,但是生了残疾和缺陷孩子可没法治了”。他说:“一个国家的未来看青少年,看出生人口素质,一些地方的低婚检率甚至零婚检已经导致残疾和缺陷婴儿出生率上升,这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人口素质。”钮小明代表称,目前“婚检率已经降到最低点”,婚检正在成为一道虚设的防线。 法理之争仍未停歇 自愿婚检条款生效后,关于婚检的法理之争至今没有停止过。蒋作君代表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应当禁止结婚;《母婴保健法》也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下法服从上法原则,《条例》应服从法律,强制婚检应该恢复。 钮小明代表认为,就我国目前的卫生状况和整体的国民保健意识而言,自愿主动婚检的比例太小,《条例》略显超前,全国人大应该及早解决《条例》和《母婴保健法》之间关于婚前医学检查规定的矛盾,尽快完善、修订相关的法律法规。 江西省民政厅厅长罗筱玉代表则不同意恢复强制婚检。她认为,自愿婚检体现了以人为本,优生优育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但是也不要一出现婚检率下降就要变政策。担任全国女律师协会会长的陈舒代表认为,自愿婚检体现了中国法治进步,恢复强制婚检是倒退。 婚检遇“冷”和一些政府部门缺位有关,应让百姓自愿选择 陈舒代表认为,婚检“冷”了与一些政府部门缺位有一定关系。比如,民政部门有义务向结婚申请人宣传婚检的重要性;卫生部门应该改进服务质量,明确婚检要检查什么项目,为什么要检查;国家计生委有义务宣传优生优育政策。这三方都要承担责任,有义务让老百姓了解婚检的重要性。 全国政协医卫组的一名委员分析婚检“遇冷”的原因说,从强制到自愿是质的变化,短时期出现婚检率下降是正常的,公民真正理解自愿婚检的意义尚需时日。 去年“两会”期间,陈舒代表提交一份建议,建议国家计生委、卫生部、民政部三部委应加强婚检宣传力度,让每一个结婚的公民真正认识到婚检是自己的权利。 陈舒代表的女儿是一位儿科医生,“所以我比其他人更了解婚检的重要性”。陈舒代表说,当我们要走进婚姻殿堂,承担社会责任,每个人都有权利了解对方的身体状况。双方都有知情权,自愿婚检就是尊重对方,是步入婚姻殿堂的一道防线。如果放弃这个权利,有可能给自己今后的家庭生活带来阴影,带来损害。 针对“一些人大代表把婚检作为一项社会福利,由政府买单”的建议,江西罗筱玉代表认为,让所有公民都享受免费婚检的建议不现实。她说,结婚毕竟是个人的事情,目前政府还没有足够的能力给婚检买单。 钮小明代表在议案中称,卫生部已在一些省份开展了免费婚前保健咨询的尝试,2004年11月,成都市妇幼保健院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了免费新婚检查,共有428位新人进行免费体检和健康咨询及优生优育指导,主动接受免费婚检的人以文化程度较高者为多,他们婚前保健意识比较强。 记者采访中发现,不论是主张恢复强制婚检还是主张自愿婚检的代表,都认为政府加大婚检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的认识是当前最行之有效的办法。(记者 许海涛 原春琳)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