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吁建立健全企业诚信及结算法律保障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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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10:1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一日电 鉴于目前经营活动中存在信誉缺失、拖欠贷款、拖欠工资尤其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湖南泰格林纸集团董事长王祥建议:尽快建立健全企业诚信及经济往来结算法律保障体系。 王祥指出,目前全国的三角债又有抬头蔓延之势,很多三角债已成为死帐。资料显示,目前在中国市场交易中,因信用缺失、经济秩序等问题造成的无效成本已占到GDP总量百
他认为,社会以及企业之间的信用缺失、已给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成为困扰中国企业发展的最大问题之一。目前信用缺失有体制转轨方面的原因,由于新体制尚未发育成熟,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行政管理体制不完善,使失信行为有可乘之机。更重要的是,目前还只能过多地依赖社会道德规范约束、维护和支持信用,而缺少遏制信用缺失的制约机制,以及对失信行为缺乏严格的监管制度。这种对失信行为打击不力、执法不严、处罚不到位的现象,在客观上助长了失信之风的蔓延滋长。 对此,王祥就强化诚信、规范经济行为提出建议: 一、以企业间经济往来结算行为为突破口,加强这方面的立法工作,严格规范企业的货款支付行为,加大对恶意拖欠的打击、处罚力度,尽快建立健全企业诚信结算法律保障体系。 二、推行“信用证”制度,充分发挥银行特有的监管作用与结算功能,保障经济往来支付行为的诚信度。 三、加快企业和个人资信评估制度的立法,解决企业和个人信用评级的主体、原则和种类,信用评级机构的权利与义务等问题。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