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会议改进投票方式 新投票办法更显民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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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2日08:22 新华网 | ||||||||
3月8日,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在这一办法的附件中,明确写明无论是投赞成票、反对票还是弃权票,都需要将选票上相应的椭圆形空白处用墨水笔涂满。专家表示,根据这一办法,不划票就是废票。这改变了过去等额选举过程中投赞成票不需要动笔的做法。 去年底,一个省的少数腐败官员被严肃查处,引起了人们深刻的思索:当初,这些人
2001年,这位代表参加省人代会时,发现会议公布的选票填写方式是:赞成的不划,反对的划“×”,弃权的划“圈”。小组讨论时,这位代表明确表示不同意这种选票填写方式,理由是:这等于一动笔就把自己弃权或反对的选择公之于众,“无记名投票”变相成了“记名投票”。在这种选举办法面前,他只能无奈地选择“赞成”。 而本次全国人代会所通过的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及附件,除对选票的填写作出了新的规定外,还对一些细节作了改进。如首次明确了按表决器采用“无记名”方式;在用表决器表决时,“未按表决器的不计入表决票数”。按照新的规定,表决各项议案和人选时,采用无记名按表决器方式,未按表决器的不计入表决票数。 细节事关全局,细节决定成败。民主只有从程序和细节上加以保障,才能真正保证人民民主权利的实现。而投票是人大代表在行使自己庄严的民主权力,如何充分保障代表真正自由地行使自己的权力,是制度设计的出发点和基本原则。本次人代会所通过的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及相关规定,得到了与会代表和舆论的高度评价,认为它可能会对各地尤其是基层的选举产生重要的示范效应,确保代表在选举、表决时不受干扰、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使选举或表决结果能够更加精确地反映民意,具有更强的公信力。这对于强化人大监督,防止选举制度被问题官员操控变成其腐败的工具有着重大的意义。事实表明,随着民主和法制意识的增强,全国人大代表对于法律以及法治社会的理解正在走上一个新的台阶。 人们有充分理由为这种选举和投票办法的改进叫好!(记者 阿源)(来源:新华网/瞭望新闻周刊)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