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谈两高报告:司法改革-为了公正和效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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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2日08:44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最高人民法院将颁布和实施《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从解决群众关心的司法公正和效率问题入手……”“深化检察改革,完善法律监督体制和工作机制……” 连日来,代表、委员对“两高”工作报告进行了热烈的审议、讨论。他们对报告中有关司法改革的内容高度关注,对作为社会公正最后防线的司法部门寄予厚望。
目标:高质高效 背景:党的十六大提出,以保证司法公正为目标,逐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效率是公正的应有之义。尽管司法机关围绕这两个目标做了许多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对此,“两高”报告直言不讳:“少数案件庭审不够规范,适用法律不够准确,致使裁判不公”,“有的不严格依照程序办案,办案质量和效率不高”等。 全国政协委员袁荣贵说,“如果司法不公、效率低下,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社会稳定也就得不到保障。” 代表委员们注意到,“两高”的报告列出了多项事关公正与效率的改革重点。法院系统将重点深化刑事审判方式改革;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完善民事、行政案件审判监督制度等;检察院系统将重点研究对民事、行政诉讼实施法律监督的范围和程序;完善对超期羁押和刑罚执行的监督机制等。全国政协委员张志凯说:“这些都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亟待改革。” 关注:热点难点 背景:2005年,一些群众关注的热点和司法实践中的难点被列入司法改革的“日程”。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江必新对“执行难”被列入改革重点十分欣慰。他说:“肖扬院长在报告中提出的‘改革执行工作体制,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是破解‘执行难’的重大举措。”这个系统,被形象地称为执行“黑名单”,它将公布全国各级法院每一起执行案件的信息,并与银行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对赖账者的经营、出境等活动进行限制,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 和执行难一样,申诉难也是司法改革中必须突破的难点。江必新认为:“根据现行民诉法,申请再审的条件十分宽泛、模糊,而且存在‘重实体轻程序’和‘先定后审’的倾向。未来的改革,着眼于尊重和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程序提起再审的权利,使群众‘申诉难’有望解决。” 全国人大代表、法学家应松年则对“两会”前夕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评价很高。《决定》规定,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他说,此举的理论意义在于实现了鉴定与审判、鉴定与执行的分开,有利于杜绝司法鉴定中自侦自鉴、自诉自鉴、自审自鉴、多头鉴定、重复鉴定等弊端,促进司法公正。 改革:任重道远 背景:司法权力地方化,审判活动行政化,法官职业大众化,这是业内人士对现行司法体制弊端的形象概括。 全国政协委员、湖北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林,对目前司法体制存在的问题深有感触。他说,公安机关是侦查机关,却还担负着对未决犯人的看守、对行政拘留和短刑犯的改造执行工作。侦查权与执行权交叉,不利于侦查权和执行权的相互制约。 加强监督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谦认为,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目前并没有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法律规定过于笼统和原则,导致监督手段不充分、程序不具体、力度不到位。如何从立法和实践两方面,切实完善和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功能,是司法体制改革中应当解决的迫切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香港大律师谭惠珠十分关注审委会改革,希望能改变目前“审而不判、判而不审”等弊端。她认为内地现在的问题是“软件”跟不上,法律人才不足。 许多代表委员表示,国家正处于转型期,很多改革在短期内难以一步到位。司法改革,也应当积极、稳健地推行。(记者 王尧 王比学 曹玲娟)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