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2005年全国两会专题 > 正文

广东人大代表建议修改《公司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2日17:51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北京专电 公司法人只能有一个,全国人大代表、湛江市地税局长揭晔建议修改《公司法》有关条款。

  公司有数个法定代表人的情况下,究竟哪个代表人可以代表公司?如果几个法人签了内容互相矛盾的合同如何处理?这些问题法律一直没有明确的规定。揭晔认为,我国还处于市场经济的起步阶段,市场的诚信度和透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可以
是数人的时机还未成熟,从维护市场稳定的角度出发,公司法人代表还是规定为一人比较合适。 (周敏 余颖 张演钦 李宜航 蒋铮)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第77届奥斯卡盛典
苏丹红一号食品风波
3.15 消费者权益日
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CBA全明星赛阵容公布
购房还贷计算器汇总
解读商品房销售合同
林白:妇女闲聊录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