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分裂国家法》是13亿人民民意要求(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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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3:41 新京报 | ||||||||||||
“只要是对台湾同胞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促进两岸交流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维护台海和平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祖国和平统一有利的事情,我们都会尽最大努力去做,并且一定努力做好。这是我们对台湾广大同胞的庄严承诺。”昨天下午,国务院台办副主任王在希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他表示,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并不表示我们对台方针和政策有重大的调整和变化,也不存在对台的态度趋向强硬。 《反分裂国家法》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 王在希说,《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促进两岸关系发展、推进两岸和平统一的法律,一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法律,一部符合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法律。 他进一步阐释说,制定《反分裂国家法》首先是中国13亿人民民意的要求,是遏制日益严重的“台独”分裂活动的需要,同时,制定《反分裂国家法》也是实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需要。 今年努力解决台湾农产品在大陆销售问题 昨天下午,王在希在新闻发布会上还指出,今年将把解决台湾农产品在大陆的销售作为一个主要的问题进行努力。 “在过去的一年,两岸的民间交流各项发展势头都非常好。去年,台湾同胞到大陆来探亲、旅游、访问的达到368万人次;两岸的民间贸易创纪录地达到783亿美元。” 王在希透露,继今年春节实现台商包机之后,我们准备把台商包机向着节日化、常态化的方向发展。同时,在今年,我们准备把台湾农产品在大陆销售的问题作为一个主要的问题进行努力,因为目前台湾的农产品市场形势非常严峻,而大陆有一个很大的13亿人口的市场,所以,能够把台湾的农产品在大陆销售的问题解决好,对台湾农业的发展会产生十分积极的影响。他说,下一步将解决大陆渔工和台湾的渔业合作的问题。 《反分裂国家法》不存在对台态度趋向强硬 王在希在回答法新社记者提问时强调,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并不表示我们对台方针和政策有重大的调整和变化,也不存在对台的态度趋向强硬的问题。 王在希说,《反分裂国家法》充分体现了我们解决台湾问题的一贯的和平努力的诚意,同时也体现了我们坚定反对“台独”的意志。 这部法律是把我们二十多年来“和平统一、一国两制” 的基本方针和发展两岸关系的“八项主张”,以及胡锦涛总书记关于解决台湾问题的很多重要讲话,把我们对台的大政方针用立法的形式转化为法律。 一同出席昨天下午新闻发布会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高铭暄指出,这部法律除了合法程序通过以外,内容都是合情合理的。所以,不能说这部法律的通过是什么立场的改变,也不是说通过这部法律显得更加强硬了。当然,法律一旦制定,就应该遵守,不能说可以遵守、可以不遵守,它有更强的强制力。 国台办驳斥“陆委会”谬论 国台办发言人表示,台湾当局恶意歪曲《反分裂国家法》纯属别有用心 据新华社电昨日,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发言人就台湾当局“陆委会”3月14日下午针对全国人大通过《反分裂国家法》的所谓声明发表谈话。 发言人说,《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推动两岸关系发展、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法律,是一部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法律。这部法律关于非和平方式的规定,完全针对“台独”分裂势力,决不针对台湾同胞。 发言人说,台湾当局“陆委会”的声明完全无视这部法律的宗旨和内容,恶毒歪曲这部法律“已经片面改变台海现状”,是要“以非和平方式处理台海问题”,为“随时随地武力侵略、并吞台湾开出空白支票”。这纯属别有用心的误导和歪曲,其目的在于欺骗台湾同胞和国际舆论,再次挑起两岸对立,为“台独”分裂势力制造事端寻找借口。这是很危险的。 我们再次重申,我们推动两岸关系发展的努力决不会放弃,争取和平统一的决心决不会改变,反对“台独”的意志决不会动摇。 外交部表态 美方若正确看待《反分裂国家法》就不会误解 本报讯 (记者王文香) 昨日,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主持例行记者会。刘建超在会上表示,我们希望美方能正确看待中国的《反分裂国家法》。 有记者在会上提问,《反分裂国家法》一定会得到世界的支持,可是前天美国对此法的通过表示担忧,他们是否因为误解了此法的内容才会担忧? 对此,刘建超表示,他们还没有正确理解《反分裂国家法》的积极意义,所以我们一再重申,这部法律是一部和平统一的法律,有助于反对和遏制“台独”,有助于维护两岸关系的稳定发展,有助于台海和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与繁荣,也有助于中美关系的发展。如果他们认识到这一点,他们对这部法律就不会产生不同的理解。 措施落实 北京学界 专家学者座谈《反分裂国家法》 据新华社电昨日,全国台湾研究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举行“全国人大通过《反分裂国家法》座谈会”,此间的20余位台湾问题专家、法律学者与会。 学者们指出,《反分裂国家法》展现了祖国大陆发展两岸关系、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关心台湾同胞权利和利益、维护台海及亚太地区稳定的善意和诚意,是一部“和平法”和“爱民法”。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黄嘉树说,《反分裂国家法》不仅是为了震慑“台独”分裂势力,另一方面也展现了祖国大陆对促进两岸交流的诚意和关心台湾同胞实际福祉的善意。该法中有7条内容讨论了解决台湾问题的和平方式,提出了5个“鼓励”、6个“可以谈”以及切实保护台湾同胞的权利和利益,让台湾同胞能从中获利。 总政治部 部队要认真学习反分裂法 据新华社电昨日,解放军总政治部发出通知,要求全军和武警部队认真传达学习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 通知说,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将中央关于解决台湾问题的大政方针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充分体现了我们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一贯主张。 通知指出,组织部队认真学习《反分裂国家法》,深刻认识制定这一法律对于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重大意义,准确理解这部法律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对台工作的大政方针上来,进一步抓紧做好反“台独”军事斗争准备。 国际反应 巴勒斯坦“通过反分裂法完全有必要” 本报讯(记者范辉)昨日,巴勒斯坦驻华公使扎卡利亚博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方面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必要且有益的举措。 公使表示如果台湾当局在国外势力的帮助下企图将台湾从中国分离出去,中国政府方面采取措施是完全正当的。“此次人大通过《反分裂国家法》是完全有必要的。 巴勒斯坦方面一直希望台湾问题和平解决,但是如果台湾当局坚持要分裂中国,中国政府有权采取行动维护国家的统一和主权领土完整,包括采取武力,巴勒斯坦方面表示理解和支持。“ 汕头台商台商最希望两岸和平稳定 据新华社电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反分裂国家法》,在汕头台商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台商们热切关注各新闻媒体对该法的报道、评论,并表示拥护《反分裂国家法》。 汕头台商协会常务副会长苏国光认为,台商在大陆投资,最希望的是两岸之间能有一个和平稳定的大环境,集中精力发展经济;而且两岸的和平稳定、繁荣富强也是台商们在市场竞争中的强大依靠。他表示,希望今后在增进两岸交流等方面能多出台这样的法律,进一步规范各种涉台事务,密切两岸的交流交往。 国内反应 海外媒体 积极评价《反分裂国家法》 据新华社电近日,一些海外媒体近日发表文章或社论,积极评价中国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反分裂国家法》。 昨日,法国《欧洲时报》发表评论员文章认为,《反分裂国家法》以较大的篇幅规定了为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而采取的措施,并提出具体的建议,体现了中国政府对台湾人民的善意和关爱。 香港舆论 一个中国原则不是空洞口号 据新华社电昨日,香港报纸纷纷发表评论。 《明报》社评说,《反分裂国家法》通过的一个重要意义,就是让全世界看到,一个中国原则绝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 《大公报》社评认为,任何不怀偏见的人都可以看出,中央政府制定的《反分裂国家法》,从立法原意到立法内容都是一部旨在反对分裂、谋求两岸现状稳定和平的法律,这部法律的主导思想和最终目的,是要实现中国的和平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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