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庆龄基金会: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保护台胞之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14:3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三月十八日电 (记者 路梅) 宋庆龄基金会十八日在此间举行学习《反分裂国家法》座谈会。基金会主席胡启立谈话指出,《反分裂国家法》展现了祖国大陆发展两岸关系、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关心台湾同胞权利和利益、维护台海及亚太地区稳定的善意和诚意,是一部和平统一的法,一部保护台胞的法,一部反对“台独”的法。 胡启立说,《反分裂国家法》的制定,向世人昭示了中国人民反对分裂国家、维护
胡启立指出,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长期以来,祖国大陆为发展两岸关系、促进国家和平统一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近一个时期以来,“台独”分裂势力加紧推行“台独”分裂活动,严重威胁着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严重破坏和平统一的前景,损害了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威胁着台海地区乃至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反分裂国家法》的出台时合乎民心、顺乎民意的。 宋庆龄基金会党组书记俞贵麟指出,《反分裂国家法》充分体现了中国政府和人民坚持和平统一的最大诚意,使我们的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可循。宋庆龄基金会要继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维护广大台湾同胞的正当权益,把做好台湾人民尤其是青年学生的工作落到实处。 与会者普遍认为,《反分裂国家法》使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共同心愿有了强有力的法律防线,祖国和平统一的光明前景以及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也将藉由这道防线而获得最大程度的尊重和保障。 相关专题:全国人大通过反分裂国家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