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毕玉玺敛财的最大动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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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10:50 中国经济时报 | ||||||||
中国经济时报讯 (记者雪里埋)北京市交通局原副局长、首都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毕玉玺因受贿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近日被一审判处死缓。该案专案组的检察官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毕玉玺的腐败根源和致命弱点在于溺爱儿子。他捞来的银子除了部分用于个人享受和博情人高兴,让远在英国留学的儿子享受舒适生活,就是其敛财的最大动力。 溺爱子女的贪官并不只毕玉玺一个。举凡巨贪落马,大多要扯出亲属子女一大堆,
在我看来,爱子之心,人之常情而已;即使是溺爱,也不难理解。但为什么到了毕玉玺这里,就成了他的致命弱点,甚至成了他的腐败根源了呢?难道溺爱子女就非得腐化堕落、以权谋私?难道毕玉玺收受25人、77次、1004万贿赂及私分国有资产300万的最大动力真的来自他远在英国的儿子?我说,非也。 毕玉玺敛财的最大动力并非人之私心,而在于制度之弊。官员们也是人,既不比普通人更坏,也不比普通人更好的“理性人”。他们同样有自利性的倾向,在行为时首先考虑自身收益的最大化,这本身并不必然导致腐败行为。可怕的就在于,官员拥有的是公共权力,他们极有可能通过公共权力的行使,实现权钱交易,进行“权力寻租”。如果我国没有假定官员是“坏”的,没有用法治的手段将官员们“套牢”,限制他们的权力,同时监督他们的行为;那么这个时候,他们腐败的最大动力就产生了。因为制度漏洞,让他们觉得腐败是“有利可图”的,不腐败反而“不划算”了。 具体到毕玉玺身上,就是他手上的权力太大了,而监督体制又太弱了。权力大,大到他在资产总额306亿元、负责北京8条高速公路的公司里实行家长式管理,大小事情都是他一个人说了算;监督弱,弱到直到他离职审计时才被发现有问题,而且最初还只是以公司少数领导及财务人员违规动用公款买保险、私分国有资产立案侦查,而且最后还要毕玉玺主动来交代受贿情节。可想而知,如果拿公家的钱就如同囊中探物如入无人之境,谁能保证自己就是坐怀不乱的“柳下惠”? 制度性的腐败必须从制度上进行治理,加强体制性监督当然是应中之义。不过,在我看来,毕玉玺案的关键还不在这里,削减他们手中的权力比加强监督更加重要。因为监督也并非“免费午餐”,监督对象的权力越大、环节越多,监督成本就越高。在国有资金作为道路建设来源主体,且交通部门集“投资、建设、管理、运营”于一身的情况下,仅仅寄希望于加强监督、制衡权力无异于纸上谈兵。交通厅局(长)们的权力太大,也就无形中减小了他们的“腐败成本”,再怎么监督也不能防止他们做出“腐败有利可图”的精打细算。毕玉玺们坐在动则几十亿的钱堆里,捞几千万不过九牛一毛不显山不露水,自然很难抗拒偷腥揩油的诱惑。而削减他们权力的有效途径就在于,打破固有的交通投资体制,在交通建设中真正引入市场机制,让交通部门则回归本位行使政府监管职责。毕竟,市场才是一种最有力的监督,而且是成本最小的监督。我想,也只有完善监督的同时,对毕玉玺们“杯酒释兵权”,才能消灭毕玉玺“敛财的最大动力”。 相关专题:毕玉玺腐败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