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法院系统签订廉政责任书 干警腐败牵连上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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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7日15:53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记者雷宇 通讯员 李国清 程勇报道:对案件当事人或办案单位吃、拿、卡、要,不再只是法院干警自己的事,庭处室主要负责人也要受牵连。记者昨从省高院获悉,全省法院系统近日抓党风廉政建设推出了这一硬性规定。 省高院党组制定了“约法三章”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院规院纪,如发生违纪违规行为,视情节给予处分,同时追究庭处室主要负责人的失教、失管、失职责任。
省高院带头执行“约法三章”,全省法院层层签订了责任状,下发责任通知书,以院长为组长进行监督检查。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