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院原副庭长办案时收受巨额贿赂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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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2日07:4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 近日,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曾林、吴文学、艾莉(系曾林之妻)受贿、介绍贿赂犯罪案作出一审判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原副庭长曾林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0万元;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综合组原组长吴文学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艾莉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据介绍,该案是由省检察院指定绵阳市检察院管辖并提起公诉的。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6月至2000年8月期间,曾林在负责执行成都市鳄鱼装饰厂与成都市木材总公司二分公司板材质量纠纷案等5件执行案件的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先后15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70.5万元。在2002年年初和2002年下半年,曾林分三次向吴文学介绍贿赂16万元。吴文学利用自己担任立案庭综合组组长职务的便利,将成都市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的申诉予以立案审查,并于2001年12月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该案的暂缓执行通知书,后通过综合组的办理,又于2002年6月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该案中止执行原判决和进行再审的民事裁定书。被告人艾莉与曾林共同收受案件当事人的财物先后两次达32万元,构成受贿罪。林熙 记者何瑶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