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龙泉驿区财政局原局长因受贿被判11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14:46 新华网 | ||||||||
新华网成都4月4日电 (任硌、王鑫) 记者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继贪污受贿1400多万元的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镇原党委书记、巨贪朱福忠被查处后,收受朱福忠好处的原龙泉驿区财政局原局长徐夏金也东窗事发。近日,成都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徐有期徒刑11年,龙泉镇原党委书记江兴明同时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据介绍,2001年,时任龙泉驿区财政局局长的徐夏金以买奥拓车为由,让时任该区
继巨贪朱福忠被查处后,隐藏在龙泉驿区政府机关内的诸多蛀虫一一被挖了出来,包括龙泉驿原区委书记弓继权、原区长唐荣新、原副区长苏琼珍、原区长助理兼建设局局长张立友、区房管局原局长何德才和区财政局原副局长李波,这些案件正处在司法程序中。(完)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