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今日就补选特首任期提请全国人大释法(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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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14:17 中国新闻网 | ||||||||
香港特区署理行政长官曾荫权以政务司长身份6日在立法会宣布,决定向国务院提交报告,呈请人大常委会在四月下旬会议,就基本法第53条释法,对新的行政长官任期作出解释。图为时代广场转播曾荫权在立法会的情况。作者:谭达明 中新网4月6日电 综合香港媒体报道,曾荫权今天发表声明,宣布就补选行政长官的任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 曾荫权今天以政务司长身份在立法会表示,已安排行政长官办公室于今日稍后时间,将有关提请的报告上呈国务院。
曾荫权表示,根据基本法,香港需在7月10日选出新的行政长官,而特区政府认为,新特首的任期为余下任期。 此外,曾荫权指出,新的行政长官可以连任多少届,并非迫切问题,不在今次寻求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释法范围。 相关专题:董建华辞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