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丙坤强调如台当局对其法办将等同于宣布独立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0日07:29 中国台湾网 | ||||||||
资料图片:3月31日,国民党副主席江丙坤率团访问大陆期间,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会见江丙坤。新华社记者 刘建生 摄 中国台湾网4月10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国民党副主席江丙坤8日表示,“‘政府’如果用司法办我,只会造成朝野对立及两岸之间的紧张”。对于因他出访所造成的后续效应,他表达遗憾之意。 江丙坤说,“政府”若要“法办”他,应该先要弄清楚中国大陆究竟是“外国”还是“本国”,如果是“外国”,那可以说意味已经“台独”,如此动作徒增让两岸关系更加紧
他强调,自己是以“马前卒”的身份替“政府”打前锋,和大陆达成“10点共识”,并没有签署任何文件,内容也未涉或是需要由“政府”允许的内容,可以说是意愿的表达。他说,在野党出于一片好意,希望缓和两岸紧张情势,“政府”却要用法律做为工具,这是他出访前未料到的结果。 对于朝野因他终止协商,江丙坤感到遗憾也不愿意看到这样的结果。他认为朝野合作以及两岸和谐,才是台湾起死回生的重要条件,相信“立法院长”王金平将会有妥善的处理。(潇凝) 相关专题:国民党副主席江丙坤访问大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