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餐饮业水价上涨176% 行业商会称其不合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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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0日09:36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餐饮业说“不” 4月1日,郑州开始实施新的水价标准,餐饮业因为被划入特种行业,水价从原来的3.6元/立方米猛涨到了10.2元/立方米,涨幅高达176%。 “我简单测算了一下,水价上涨之后,郑州餐饮企业一年要多掏两三亿元。”河南省
标准的公布引发了餐饮业的强烈反应,很多企业表示,如果按照这样的价格,他们的运营成本将会大大提升,甚至无利可图。 “他们这样干不行。”一家饭店的负责人说,“他们敢按这价收,我就敢拒交。” 钱波说,如果这种局面得不到及时控制,郑州餐饮企业和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之间的矛盾就会大量发生,并且会逐步激化。 第三方力量登场 “作为行业商会,作为政府和企业之外的第三方力量,我们有责任来关注这件事。”钱波说。 4月5日上午,河南省酒店业商会联合河南省餐饮行业协会,代表省会餐饮业就“水价上涨”问题同郑州市物价局交涉。 4月6日上午,郑州市物价局把郑州市自来水公司、郑州市商业局行业管理处及以上两家商会的相关负责人请到了一起就水价问题进行谈判。 在谈判中,几方争议的焦点主要是:“餐饮行业到底应不应划入特种行业?” 郑州市自来水公司坚持认为餐饮行业应该划入特种行业,因为这是国家节水管理条例规定的。 而商会方则坚持认为:餐饮业不应该划入特种行业而应该是经营服务业,因为水在餐饮业的经营中是作为配料出现的,不像洗浴业和洗车业那样经过简单加工把水作为商品出售。 而双方的另一个争议焦点是新收费标准里的一条规定:“营业面积低于150平方米、经营一般家常菜的‘大众餐厅’,执行经营服务业用水价格。” “为什么采用150平方米这个标准呢?有什么法规依据吗?”钱波质疑。 郑州市物价局综合处处长王丽英解释:“不少市民向我们反映,如果大众餐厅也执行特种行业用水的价格,中小饭店的菜价势必要涨价,给市民生活带来影响。所以我们把这类用户归到经营服务业,执行此类的价格。” 但是钱波对这种解释并不买账,“你们征求过餐饮业的人士吗?按照面积判断一个企业是不是大众餐厅并不合适,就像合记烩面,每一家面积都要超过150平方米,那你能说合记烩面不是大众餐厅吗?” 钱波的提议是,根据顾客人均消费额度来判断一个企业是不是大众餐厅,而不应根据营业面积。 在4月6日的谈判中,关于餐饮业的行业属性,以及大众餐厅的判断标准,两家商会同郑州市自来水公司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存在较大的分歧。 自来水公司坚持要按新标准收费,而两家商会则明确表示抵制。 最终几方还是选择了“先调研”,经协商,初步调研由郑州市商业局行业管理处牵头,两家商会及郑州市烹饪协会共同参与。 行业商会悄然发力 这其实是钱波第二次代表酒店业商会和郑州市物价局打交道了,第一次的“打交道”是因为一场“菜谱风波”。 2003年11月,郑州市物价局出台《餐饮行业明码标价实施办法》。钱波等业内人士抱怨,在菜谱中写上每种主辅料的重量根本不具备操作性,并且菜谱必须买物价部门监制的有摊派嫌疑。 当时,本报以《“新式菜谱”难住郑州饭店》为题报道了这一事件,国内数十家媒体纷纷跟进报道。 最终,“新式菜谱”被搁置。这虽然只是一个偶然的事件,但这却标志着郑州行业商会作为第三方力量的崛起。 而在今年的3月中旬,曾经轰动全国的“物业罢收风波”也以物业公司的胜利而结尾,在这场长时间的博弈中,郑州市物业协会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菜谱风波和罢收风波中,郑州行业商会所表现出的强大的博弈能力让社会各界刮目相看。 “这一次,虽然没有解决分歧,但物价局的反应很快,态度也很好。这证明行业商会的力量已经不可忽视。” 钱波告诉记者。 本报记者 谭野 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