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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规定领导干部收送钱财一律免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05:3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 (记者 庞惊涛 向朝阳) 四川省委、省政府日前印发了《关于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确定今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要求各地党委、政府和省级部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促进四川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严查领导干部顶风违纪

  《意见》提出,对顶风违纪的领导干部必须严肃查处。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予以纪律处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要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敛财的,要严肃查处;参加赌博的,应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之风

  《意见》要求,坚决纠正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违法排污、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治理整顿党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问题;进一步减少收费(检查)站点,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严查滥用权力非法谋利

  《意见》要求,坚决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违纪违法案件;企业改制、破产、资产重组及经营管理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领导干部欺上瞒下、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和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权出让、城市规划、国有产权转让等中的案件;领导干部和司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畅通信访举报渠道。

  公务员行政过错要追究责任

  《意见》提出,以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为重点,不断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决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依法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制定公务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具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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