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审判佘祥林案的法官四年前因徇私枉法入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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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5:54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前天上午,记者在京山县获悉:昔日参与佘祥林案审判的京山县法官赵征兵,当年事情没过多久,因伙同他人为京山县一名本应受到严惩的持枪杀人犯伪造一纸“检举立功”材料,东窗事发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正在狱中服刑。 记者从京山县法院知情人处了解到,赵征兵在被侦查期间曾交代说:“平时在工作中,对自己要求不严,以为吃一点、喝一点、拿一点,能偏的时候偏一点都不算大问题。我没
该知情人还告诉记者,2001年7月6日,经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赵征兵案件。2001年10月30日,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徇私枉法罪分别判处原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赵征兵、法官吕宗慧有期徒刑5年;以介绍贿赂罪判处原京山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胡大东有期徒刑2年;以妨害作证罪判处原京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梁红旗有期徒刑5年;以帮助伪造证据罪判处原京山县公安局监管科副科长蔡家华有期徒刑2年。 相关专题:湖北杀妻冤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