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周刊:公款、私款消费的含金量何以不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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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6日15:19 新民周刊 | |||||||||
作者:陈宪 如果将货币分为公款、私款,不难发现,它们有着不同的“含金量”(指购买力),即等量货币≠等量购买力。近来的两则新闻和以往的观察,足以验证这一“假说”。 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毕玉玺在一个高级娱乐场所按摩脚时,听按摩小姐张某说买房
广州市人大代表反映,不少政府机关今年的电脑预算是2.5万元一台。尽管财政部门解释,这些电脑配置较高,还需要两三年的售后服务,但无论如何这个价格是离谱了。该预算价至少比市场价高出1倍。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公款消费和私款消费的差别。在饭店吃饭,吃不完打包的,大多是私款请客或家人小酌;点上一大桌鱼翅、鲍鱼之类佳肴的,不用说,公款埋单。在超市购物,大包小包往推车里装的,大多是用“购物卡(券)”消费的,而这些卡或券又大多是由公款转化来的。以人均GDP或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参照,中国眼下那些高档奢侈品市场的购买力不低,这些购买力少数有实力的富裕群体的正常消费表现外,不是公款消费,还能有什么解释?可见,公款消费和私款消费的差别,就在于前者是非理性的——购买力非最大化,后者是理性的——购买力最大化。 用公款消费,一掷千金,20万元洗个脚,也算开了先河,这和贪污无异。从现有报道中无法了解毕在付出这20万元时,这笔款子是公款,还是已纳入囊中的贪污款。是前者的可能性较大,这是因为,贪污的成本其实不低,不仅难免惊吓、睡不好觉,而且,一旦败露,就身败名裂,因此,落入私囊中的公款,即具有私款的性质。 这些年来,政府进行了不少试图用好纳税人钱的改革,如要推行公共财政制度;又如,政府采购制度已推行多年。但实际情况依然没有太大的好转。大抵了解些公共财政制度的人都知道,我们现在的财政制度距离公共财政制度还比较遥远,仅透明度一项,就差老鼻子了。政府采购制度实行了这么多年,并没有形成一整套有效的监管机制,没有全面推行“阳光程序”,致使2.5万元一台的电脑预算仍然存在。 如上所述,政府是在用纳税人的钱即税收。关于税收的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税收是一个价格加成,会减少需求,进而会带来无谓损失。如果税收没有用好,则无谓损失将继续加大。我们不是无政府主义者,懂得有政府就有税收的道理,但我们希望低税负,尽可能减少无谓损失;我们还希望政府能够用好税收,尽可能用较少的钱办更多的事,不要使无谓损失再无谓地变大。当然,政府做事的多少与花钱的数量,是有正相关关系的。但是,政府不是事做得越多,老百姓就越满意;更不是直接花钱越多,事就做得一定更好。积极的经验是,政府至少不要做老百姓并不领情的事;政府不要过多地直接花钱,而要通过诸如真正市场化的招投标方式间接地花钱,这样就会事半功倍。 在市场经济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主要来自市场机制。政府所要做的,主要是维护公平,同时也要增进效率。因此,政府直接支付的钱,大头就是所谓转移支付,即不需偿还的福利性补贴。这些福利性补贴一经付出,即成为私款。以增进市场效率为目的的政府购买,一般以间接支付为好,即在一系列制度安排的监管下,通过以市场化原则运作的采购中心购买。同时,对于那些握有审批财政资金的官员和机构,应当实行严格的轮岗、审计和其他监察制度。即使这样做了,并基本做到了,仍然不可能使公款与私款等值,但情况会大有好转。 总之,除转移支付外,政府要尽量减少直接花钱,并对花钱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源头治理。这样就会使公款与私款的“含金量”接近起来,进而使货币整体的购买力趋于最大化。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