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东方周刊:富人的义务是交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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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12:21 瞭望东方周刊 | ||||||||
排行榜一出,评论家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它和“富豪榜”一一对勘,以得出谁大方谁抠门儿的结论 富国为什么要帮助穷国?依过去的解释,帮助别国的国家一共有两种,一种是中国,乃是出于博爱的动机;一种是别的国家,全部或部分地出于自私的考虑,树立形象、收买人心、培育市场、缓和冲突等等。现在,很多人则讲帮助穷国是富国的义务,不过,论证这一
那么,一个国家之内,富人对穷人,有没有什么责任或义务,或道德亏欠呢?本月里,谈这个话题的人又多起来,原因是,“慈善排行榜”又出来了,而且一出就是两张,胡润一张,《公益时报》一张,交相辉映。和上次一样,排行榜一出,评论家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它和“富豪榜”一一对勘,以得出谁大方谁抠门儿的结论。然后批评中国富裕阶层没有社会责任感,哀叹贫困者的可怜无助。 我不是不同意这些意见。我是想谈些别的。不同的阶层,是可以不自愿地相互掩护的。低下阶层常以高刑事犯罪率掩护其他阶层的其他犯罪,中等阶层常被用来掩护富人阶层,许多有利富人的公共政策,都是以他们的利益为辞,实际上他们从中所得甚少——中国的中产阶级好像还没有形成,不过先已当了好几回冤大头了。而富人阶层,这次我们看到的,则是在给全社会的道德状况和制度安排做着掩护。 济贫,经常被当作个同情心的话题来讨论。那么,各个阶层的表现如何?湖南湘潭,有伤者睡在路边五天等死,这是最近出的、大家都听说的事情。或许这种极端的例子本身不能说明什么,那么再看看别的。不止一个城市有了限制乞丐的法令,别的城市不好意思这么做,但只是不好意思耳,如果把这种政策交付民意,有调查证明,城市居民多一半会支持限制乞丐,驱赶无籍贫民。 不能什么都指望同情心。那是靠不住的。现在,一种意见已在流行,那就是:穷人是竞争的失败者,他们应该接受这个命运,安贫乐道,自然,社会也应该对他们有适当的救济——这种救济是出于同情,而所谓“适当的”,大概意指每月两百元生活费之类。在这种强大的意见面前,同情心的力量微不足道。 这种意见错在哪里?这得从“竞争”的手段说起。现代社会鼓励竞争,但规定了哪些竞争手段是可以采用的,哪些是不可以的。抢劫——一种主要依靠体力的竞争——就是不允许的。在理论上的原初状态,什么手段都可以采取;社会形成,建立了一些约定,某些人得放弃某些手段,比如不再在半路上抢别人的猎物,作为回应,社会保证所有人都不会饿死。负责执行这一保证的机构,就是后来我们称之为政府的事物。 不能把任何群体(更不要说一个阶层)弃在无助之境,多数人接受这一见解,但或者以为这是出于同情心,或者以为是为了避免麻烦(比如犯罪)。在这种理解下,扶贫济困或者成为道德领域里的事情,或者是出于对社会运行成本的精细计算。与此相应的社会政策,是一手制造麻烦,一手用法律的强力来对付麻烦。 现在讲究和谐社会。和谐的社会出自对所有社会成员负起责任的制度。改善贫困阶层的生活状况,即实现社会对成员的承诺,是政府的本来责任,而不是富人的道德义务。富人的义务是交税,由政府来再分配,其中的一部分将用于周济穷人,给他们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和平等的竞争机会。这是最粗浅的道理,也最容易给人忽略。 富人多做公益捐款,或出于同情心,或惭愧于交的税太少,或想完成自己心目中的社会责任,或想上榜等等,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都是好事,值得鼓励。但我不认为应予以道德挤压,否则,就算能挤出几文钱来,也无助大局。而且,这类善捐,似更应用于公益,或者资助对紧急灾害事件的救济,而不应做阶层间的直接转输,拿去访贫问苦。因为那样反会刺激出畸形的阶层心理,放大阶层差距,而且,为弥平承恩感,人们通常会发展出相反的情绪。 而由政府颁发的补助,穷人大可拿得心安理得。为什么不呢?一种观点认为,不劳动者不得食。但不劳而得食的人多得很,如遗产获得者,我们都觉得他们无可非议,何独苛求于穷人呢?而现在的世风,是上看富人不顺眼,下看穷人眼不顺。上看富人不顺眼,没本事予以制度制衡,只好予以道德压力;下看穷人眼不顺,则恨不得请到视线之外,或连人家用手机、坐出租车也要立法来限制。都是莫名其妙的事。文/刀尔登 刀尔登:六十年代生人,中文系出身,做过行政、研究、编辑等几项工作。 相关专题:瞭望东方周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