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待民营医院事关医改成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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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08:21 人民网 | |||||||||
王毅 为什么要给民营医院以“国民待遇”?这不仅仅是一个行业公平的问题,而且关系到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成败,关系到13亿人民能否看得起病的问题。无法想象,占到半数以上的、分布在社区和乡镇的民营医院(包括实际上已是自负盈亏的基层医疗单位)普遍经营不善,国民的基本医疗待遇能够得到保障。在这种环境下,民营医院要么可能破产倒闭,在
有人或许要问,既然这样,还要不要民营医院,有没有其它的解决办法?也有人或者从另一个端头问,为什么不大步推行医院产权改制,从而盘活整个医疗行业?如果单这样理解医院面临的问题,实际上就是医院产权之争,就是医院到底由国营还是民营的问题,或者孰多孰少的问题。那么按照已往国企改革的思路和经验,一切问题似乎可以迎刃而解了。然而我们看到,医疗改制在这种思路下的窘境:大医院在垄断优势资源的情况下,无法为更多人群提供服务;中小医院因为资源相对薄弱,病源不断流失,造成亏损,于是这些单位往往成为地方的包袱,成为首先改制(外包或转成民营)的对象。然而在整个医疗环境没有改变的情况下,这些中小医院即使改制后通常也起色不大,同时又面临地方歧视性政策的挤压。 或许有人会说,这只是改制过程中的阵痛,通过市场的力量终究建立一个比较良性的医疗环境。这种看法实际上不了解医疗行业的特殊性。无论我们以怎样开放性的策略来评估这个行业,它最终的目标是为国民提供关于健康的公共或准公共产品。也就是说,在国家资源能够承受的条件下,无论用市场还是计划的手段,至少维持全民基本的医疗保障。在这个行业,市场化实际上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而且全球范围内也没有哪个大国能够在医疗行业做到哪怕一半的市场化。在这个行业,产权(国营或民营)的重要性相对降低,医疗单位提供服务的公益性才是一个重要的标准。民营可以是非营利性的,国营也可能营利性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机构通常依据国情有一个比较平衡的比例,从而保证这行业既有公益的效益又不失活力。然而我们看到,我国目前民营医院由于历史原因通常是营利性质,然而国营(公立)医院在名义上虽然是非营利性质,但是所得利润大部分自留,并没有再投入到健康公益事业中,所以事实上也是营利性质。这种全行业“逐利”的现象,既使行业畸形自损,又使得全民的健康权利受损。 医疗体制改革,根本上说应该是医疗服务提供方式的调整。对医院有亲疏之别,对民营医院的政策歧视,既反映了某些地方政府残留的家长意识,也反映了其对医改缺乏大局观和全行业意识。 对民营医院的政策歧视,损害或者可能损害这些医院所在社区或者乡镇居民的健康权利,也将对医疗行业改革带来难以估量的负面影响。如果没有这些半数的“草根”机构的积极参与,整个国民医疗服务体系将是不完整的。 相关专题:聚焦医疗体制改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