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家贸易公司起诉财政部行政不作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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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14:00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李奎) “我们本来以为财政部能替我们做主,但没想到财政部最后又把‘皮球’踢回了国家发改委。”去年在两次政府采购中投标失败的北京现代沃尔贸易公司王建军经理对记者说,他对政府采购过程中选中的是投标价格最高的公司做法提出质疑。 今天上午9点,沃尔公司诉国家财政部采购行政不作为案正式开庭。据悉,该案是《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两年多来首例关于政府采购诉讼案。
庭审现场 原告代理律师说,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财政部对中央国家机关的政府采购违法行为享有法定的行政主管权,却没有在法定期限内积极履行其应尽的法定职责,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财政部在一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财政部代理人辩称,该部在接到沃尔公司的投诉后,已经积极和国家发改委进行了沟通,双方还曾于1月23日专门为此召开协调会。财政部也曾就投诉和沃尔公司多次电话交流。由于发改委是政府采购的主管部门,最后为了避免重复处理,财政部就把有关材料转交给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据此认为自己已经依法履行了法定职责。 截至记者发稿时止,双方仍在激烈辩论中。 案情回放 北京现代沃尔经贸公司(以下简称沃尔公司)诉称:2004年10月,中国远东国际贸易总公司等中介代理机构,接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卫生部的委托,对国家医疗救治体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包括沃尔公司在内共有4家公司。 2004年底,沃尔公司发现中标者为投标价格最高的公司。沃尔公司认为采购主体所确定的供应商所供商品不符合采购法规定的“价廉物美”的立法宗旨。 2004年12月21日和今年1月,沃尔公司先后向国家财政部递交了书面投诉意见。时逾数月,沃尔公司仍未接到财政部的任何答复。 沃尔公司认为,财政部对于该公司投诉政府采购中的违法行为没有积极作为,为此将财政部告到法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