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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园租岛事件追踪:湖心岛承租人意欲退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15:21 法制早报

  本报最先独家披露圆明园出租湖心岛一事后,各大网站及众多报纸媒体纷纷转载并跟踪报道,在新浪网国内新闻每周网友评论榜上该报道连续三日高居榜首。

  5月16日,本报以《圆明园出租湖心岛起争议》为题披露圆明园出租福海湖心岛一事。该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在新浪网国内新闻每周网友评论榜上连续三日高居榜首。

  湖心岛承租人准备撤出

  “我愿意服从民意和法规,服从政府安排,如果确实不允许租,也愿意放弃”

  5月19日下午,《法制早报》记者再次来到圆明园福海湖心岛时,岛上的狼狗和“游人止步”牌子已经消失。5·1前,记者看见院子大门与庭院间的栈桥上堆满了汽油桶等杂物,现在,已被打扫得干干净净。

  在圆明园管理处办公室,面对十数位记者的长时间等待,管理处方面的负责人却迟迟不露面。

  但圆明园管理处党政办的唐莉坦承:“福海的湖心岛的确租给了两位相声演员。”据悉,“当时主要是经费紧张,那小岛闲置着没派上用场。”

  租用湖心岛的双胞胎相声演员是李博成、李博良。而且“租金还不贵,一年才5万”。

  “我愿意服从民意和法规,服从政府安排,如果确实不允许租,也愿意放弃”。李博成的态度非常中肯。

  “我几次都想放弃”,李博成透露,该房屋是1992年租下的,在此之前,曾经有另一家租过,因对方没有维护好,解除协议后,他们才租的。当时进去时杂草丛生,后来为维护安全,避免发生入室盗窃等,才养狗护院的。他说,那个时候,湖心岛还没有开发,非常荒凉,一直闲置着,如果没人管理,就存在安全问题,而当时估计圆明园可能经费也不太足,专门安排人管理也不太现实。从他个人而言,当时从事艺术创作、背背台词什么的,很需要安静的环境,所以就把湖心岛的房子租下来,并做了简单装修。

  “租的时候对相关法规了解不多,真的不知道能不能租。”李博成说,当初的协议也不是他本人经手签的。

  唐莉声称,虽然她不清楚当时领导是怎样安排的,但肯定符合相关规定。

  据悉,圆明园管理处已经就湖心岛出租事件紧急召开会议,讨论有关事宜。

  专家一片责难声

  “圆明园管理处在园内搞开发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湖心岛被出租,只是整个圆明园‘经营理念’的一部分”

  人大法学院教授韩玉胜告诉记者,“圆明园里面所有的东西都是国家财产,圆明园管理处只有管理义务,这是他们的职责。现在把国家财产出租出去,圆明园真的缺这5万块钱吗?那你干脆把圆明园都租出去了。无论如何不能明白为什么这么做。这么做实际上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规定,所以这种行为是违法行为。”

  “圆明园管理处,第一应该承认错误,第二应该把出租的协议废除,第三应该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罚。”

  圆明园管理处党政办唐莉说,“公园出租房屋是很正常的现象,你看哪个公园里没有出租的门脸房呀,我觉得把岛屿租给个人与出租门脸房没有本质的区别。人家不用房子的时候,有权把房子锁起来。”

  清华大学教授李楯驳斥道,圆明园湖心岛出租给个人与公园出租门脸房有本质的区别。如果说公园出租门脸房是为游人提供服务,那湖心岛的私人用地为游人提供了什么服务呢?即使是为游人提供服务也必须看它是否合适。北海公园以前就设有儿童游乐场,后来主管部门认为与北海的人文环境不统一而取消。圆明园由于历史原因曾出现过许多单位和住户,被定成文化遗址后陆续搬出了,为的就是恢复遗址原貌。这个恢复也是具有历史眼光的恢复,否则清华和北大都得搬出了,但出租给私人使用,这显然不能称之为历史遗留问题。

  李楯尖锐地批评:“圆明园管理处忘了自己的身份,忘了是代表人民管理圆明园遗址;圆明园管理处不是圆明园的主人,不可以不受法律约束为所欲为。”

  “质疑圆明园防渗工程第一人”的兰州大学客座教授张正春针对“湖心岛出租事件”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圆明园的危机,从局部利益来看,会影响到小团体的收入。但从大处着眼,让圆明园这样一个全民族的遗产遭到诸如铺膜、种树、开鱼塘之类的人为破坏,是影响到了13亿中国人的利益。”

  据张正春透露,由于忽视圆明园历史价值,圆明园管理处在园内搞开发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被承包出去的,有养鱼、砍树的权利,还有包括游船在内的一些游乐设施的经营权。湖心岛被出租,只是整个圆明园“经营理念”的一部分。

  他认为,圆明园事件的解决,就是处理好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关系的过程。

  政府部门态度审慎

  “如果是重点保护文物肯定不能出租!后来盖的房子则另当别论。”

  《法制早报》记者向圆明园管理处的上级主管部门海淀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吴宝华征询对此事的意见,吴宝华表示尚不知情,但如果情况属实就要跟领导汇报。

  不过吴宝华有些疑虑:“如果是重点保护文物应该不会出租吧?如果是重点保护文物肯定不能出租!如果是后来盖的房子则另当别论。”

  而海淀区委某部门负责人称,圆明园管理处只是海淀区100多个处级单位中的一个,区政府主要管他们的干部队伍和大的决策。

  “并不是大事小事都管”。他表示,圆明园将湖心岛出租给个人属于它的一般性经营事务,区政府没有介入。如果该行为违法,相关职能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国家建设部城建司园林处处长曹南燕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圆明园属于国家重点保护单位,具体业务管理属于国家文物局,我们只是业务指导,不过我们园林绿化的土地是不允许出租的,因为它属于公益事业。”

  资料

  湖心岛 圆明园福海湖心岛正式的名称应为“蓬岛瑶台”。据相关史料记载,蓬岛瑶台建于1725年(雍正三年)前后,时称蓬莱洲,乾隆初年定名蓬岛瑶台。在福海中央作大小三岛,岛上建筑为仙山楼阁之状。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建立博物馆、保管所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的国有文物保护单位,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

  《北京市公园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园的功能,不得侵占公园用地,不得擅自改变公园用地性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文规定:风景名胜资源属国家所有,必须依法加以保护。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资源及其景区土地。文 本报记者 陶 勇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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