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风暴刮去GDP虚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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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18:01 新世纪周刊 | ||||||||
本刊记者/张蕊 2005年5月,国家统计局组建了《统计法》修改领导小组,《统计法》正式进入修改操作阶段,统计改革牵动世人的目光。
“地方GDP增速数字汇总竟超出全国3.9个百分点”,在今年两会期间,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委员在政协大会上斥责地方统计数据注水的新闻被披露出来,语惊四座。 统计数字浮夸造假,无非是为了“政绩”。而受历史“牛皮账”拖累,一些干部不愿承受负增长的压力,已成为当前统计造假的一个显著特点。特别是在现行的《统计法》中对于“造假”,并没有明确的法律约束,这也成了造假者有恃无恐的很重要原因之一。 面对地方出现的种种GDP严重注水现象和社会各界舆论的空前关注,国家统计局在继推出“八项措施”后,又通过修改《统计法》,力图使GDP统计工作恢复公信。 组合拳:治理GDP虚高 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是1996年5月15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进行审议通过后,就一直沿用。 近十年过去了,《统计法》表露出诸多问题,而体制问题则是其中最突出的。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认为,统计部门隶属于各级地方政府,官帽子和钱都由同级党委政府管理,使得“宁可冒风险为领导分忧,也不能讲原则让领导难堪”的潜规则在统计部门里流传甚广,从一个方面暴露了统计工作抗干扰能力很弱的问题,而现行《统计法》又对领导干预统计数据开了口子。叶青说:“法律再不作出硬性规定,就无法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 在2005年4月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针对目前统计法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统计法制意识淡薄等六项建议提出一个月后,国家统计局迅速做出反应:经国家统计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统计法》修改工作正式启动。 实际上,国家统计局在早先面对外界质疑时就已经有所动作。 2005年1月,国家统计局建立地区GDP核算的联审制度,各省GDP核算后,由国家统计局组织联审。两个月后,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向外界公布了整治地方GDP“注水”现象所采取的管住主要专业统计数据、改革GDP发布制度等八大措施。 金箍棒:彻查数据造假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华如兴在接受采访时认为,现行《统计法》对行政机关统计数据造假的制裁力度不够,使得统计系统的工作捉襟见肘,所以修改《统计法》是当前国家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 华教授建议,修改后的《统计法》中应该有类似“凡是有造假行为的官员一定要被罢免”的规定。同时修改后的《统计法》中要写明,对于那些能够改正前任官员错误,上报真实GDP数据的官员应该得到一定的奖励;对于统计人员,修改后的《统计法》应该对其权利和义务有更明确的规定,同时还要结合各地的情况给予统计人员相应的保护,为他们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比如享有各地政府工作人员统一的薪酬福利,各部门绝不能以其家属的就业、孩子的上学等来胁迫统计人员造假。 在统计系统内部生态环境治理上,统计局应该进一步规范、完善垂直管理体制。尤其是地方统计局官员的任免不能再下放地方自主完成,而应由上级管理部门考核后任命,这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大统计数据的抗干扰性;对于干部的考核,不能只以GDP的增长作为衡量其业绩贡献的唯一标尺,经济增长只是一个方面,地方官员更多的责任是营造一个社会、经济各方面协调发展的环境,比如说创造公平竞争,调节收入分配,为全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建立良好的社会治安等。 最后,各地的统计数据要在各地明确公布,统计部门的工作要接受社会以及媒体的监督。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非常重视汉川市66岁老人杨振龙的举报材料。国家统计局宋法家处长率执法组亲自蹲村,核查脉旺镇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虚报浮夸。 统计改革八项“亮点” 国家统计局李德水局长近日公布了整治地方GDP“注水”所采取的积极措施,八大措施具体为: 一、管住主要专业统计数据;二、建立了地区GDP联审制度;三、改革GDP发布制度;四、采取抽查办法检验地方统计数据;五、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和巡查工作;六、利用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完善核算基础,修正历史数据;七、逐步建立GDP下算一级的制度;八、切实改革统计方法等等。成为社会关注达的焦点与亮点。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相关专题:新世纪周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