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富才赴国家能源办履新 被问责官员迁降引关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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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17:10 南方周末 | ||||||||
国家能源办副主任马富才 □本报驻京记者 吴晨光 实习生 周瑜 □秦朗 流传已久的消息终于成为现实--5月24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处一位官员向《南方周末》证实:中石油前任“掌门人”马富才已经在发改委上班,这位人士确认,“国家能源办副主任是他的新任职务”。
去职之后 4月25日,北京西城区六铺炕6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大楼,国家审计署若干人员正式进驻,对公司2003年年度财务收支及原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马富才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尽管中石油新闻发言人随后声明:“此次离任审计,和风传马总将赴国务院能源办任职没逻辑关系。”但外间认为,依据惯例,这无疑是官员调任或升迁前才涉及的手续。 本报记者不久即从权威人士处获悉:国家新组建的“能源办公室”,发改委主任马凯将任一把手,而马富才是副主任之一。他的办公室已布置完毕,并于“五一”前就职。但业内人士认为,能源办的具体工作将更多地落在马富才身上。 这时,离国务院批准马富才引咎辞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职务已有一年零一个月。 自中央2003年开始“高官问责”后,马富才是第一个主动引咎而退的官员——在当年的12月31日,重庆开县井喷酿成中国历史上最严重的一次石化事故,243人死亡,6万人星夜逃难——马富才随即在2004年1月上旬向中央提出了辞职请求。 在辞职信中,马富才检讨说,“中石油有许多管理上的漏洞,有管理监督不到位、违章指挥、处置突发性及事故灾害应急预案不完备等问题。作为企业的首要领导,我对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位看过信的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其措辞颇为恳切。” 斯时正是对官员“问责”伊始,因SARS事件,卫生部部长张文康、北京市市长孟学农下野;吉林市市长刚占标、北京密云县县长张文等干部也因火灾、安全生产的原因,先后被免职。 马富才引咎辞职时58岁,在石油系统工作了34年,执掌中石油业已5年多,在其治下,中石油集团成为财富500强中国第一名,中石油则成为H股最赚钱的企业、中国海外上市赢利最高的企业。2003年营业收入达到448.644亿美元。 一位了解内情的人士告诉本报记者,马富才在辞职时对中央提出:希望从事石油技术方面的工作。此后,他开始对中石油全国管线进行考察,包括四川忠县—武汉的石油输送线。当到达井喷的事发地时,有随行者感受到了他的愧疚和伤怀。 在辞职后这一年中,身无官职的马富才主抓一个新项目——“煤层气”。这是一种附存在煤层中自生自储的非常规天然气,俗称“瓦斯”,是我国近年才开始利用的新型优质清洁能源。中国“煤层气”的储量在世界上处于第三位,仅次于俄罗斯和加拿大。一位业内人士透露,国家已对此立项,但目前还处研发阶段,约五年后方能见分晓。 与其他被免职的官员同样,马富才的正部级待遇依然保留。他如在职时一样低调,而当媒体询问他出任新职的感想时,他保持沉默。 解密“能源办” 随着马富才复出,一个新的机构也因此走进了公众视线。这是一个久为业界争议的管理机构,全名为“国务院能源领导办公室”。与“西部开发办”和“国家东北办”类似,“能源办”属国务院派出机构,挂靠于国家发改委。 知情人士透露,新的能源办公室将分三个小组,其中包括“国家能源规划小组”和“政府协调小组”。由于国务院关于该办公室的具体文件尚未公布,所以还不能确定它的具体工作及权限。但从总体定位上,该能源办的主要职能是协调与能源有关的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对我国能源进行总体规划等。 中编办已确定:新的国家能源办公室编制为24人,工作人员拟从各能源部门抽调,国家发改委也将有部分工作人员加入。 国家发改委原已设有一个下属的能源局,此次并未取消,有关人士解释,能源局仍定位于发改委内部的司局级单位,而能源办属国务院的派出机构。 中国的能源管理机构一直分分合合,曾设过综合管理的能源委和能源部。自从1993年撤销能源部后,各能源一直分属不同部门管理。2003年,在各方的强烈要求下,才在国家发改委之下成立了能源局,负责整个国家能源的综合管理和协调工作。 美国能源基金会中国首席代表杨富强认为成立“能源办”是一个信号,即为以后更高级的能源管理机构埋下伏笔。而国家发改委宏观研究院能源所一位研究人员否认了这种看法,“能源办并不是新能源部的雏形。”他说。 这位研究人员解释,能源办和能源部有很大区别。能源部是一个部门管理机构,而能源办的级别则更高,更多的是一个协调机构。和类似的西部办、东北办一样,能源办这样的机构并不操作具体工作,而是起协调或规划作用。过了一定时期,如果成立该办公室时所要解决的问题解决了,这些机构也就不复存在。 被问责官员如何迁降? 以马富才复出为标志,几名问责期间被免职或辞职的高级官员的去向至此都已“尘埃落定”:卫生部原部长张文康免职后任宋庆龄基金会副主任,并于2005全国“两会”间当选为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原市长孟学农早已就任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副主任。 吉林市原市长刚占标则无疑是因2004年的“2·15”吉林市中百商厦特大恶性火灾而辞职,他于4个月后出任“吉林省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主任。该单位目前挂靠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全省重大项目的实施和协调。 “在这些官员的复出中,可以看到一些规律性的东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毛寿龙说,“比如原来都是拥有实权的一把手,目前大部分出任副职。而所在的单位也多是半官方机构或临时性机构。” 这位行政学专家进一步分析,复出后高级官员所在的单位大多是不占“行政编制”的。所谓编制,是指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及各总局等单位的人员数量安排。但辞职者原来的级别和待遇依然会保留。 但也有部分官员,诸如阜阳奶粉、嘉禾拆迁事件中的一些责任者,至今仍在赋闲。那么,官员去职后能否复出的标准又是什么?“这关键取决于他犯的是什么错。”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张成福教授解释说,“首先,我们应该区分辞职和引咎辞职———引咎辞职通常是指官员对于事故不负有法律、行政、政治责任,仅出于道义上的责任考虑自动提出辞职,这是官员依靠个人伦理的自觉性作出的选择。而辞职或被免职则是指官员对于错误负有法律、行政或政治责任,不能继续本职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离开职务。这种辞职带有一定的强制性。” “如果官员仅是道义上的责任,那么可能被重新任用。”他进一步解释,“比如,在某个庞大的组织体系中出了事情,主要责任不在于一把手,官员引咎辞职更多的是道义上的责任。而上级看到他的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能力突出,这个人还是可能被重新任用。” 根据2003年年末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辞职分为“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其中“引咎辞职”,适用于因重大的难以向公众交代的事情而承担责任的辞职,或由于过失或者虽全力以赴尽到了责任,但没有防止事件的发生而提出辞职。 业内人士认为,作为部级官员中引咎辞职的第一人,马富才就属于此类,而另外一些辞职者,往往是出于舆论的重压,以及为平息“民愤”等诸多原因而作出的决策。 中国自2003年启动“问责”以来,已经有上千干部辞职或被免职,这被舆论称为本届政府的出色表现之一。 “在这一借鉴人类先进政治文明的改革中,也折射出中国政府对官员错误衡量标准的变化,”有政治学者分析,“建国初期,官员‘犯错’主要体现在政治路线问题上,对于一个领导干部来说,触了这条高压线,必然一票否决。” 而在改革开放后,政治路线问题争论越来越少,经济问题成为官员“犯错”的主要领域,这类犯错的官员,往往触犯刑律,锒铛入狱,其“复出”几率极小。 而如今,官员如果仅仅政绩平庸,或者辖区内出现恶性事故,则将被追究责任,在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执政后,掀起了一场“高官问责”风暴。 颇为巧合的是,高官问责两周年之际,恰逢马富才履新之时,而在此关口,历时5年、前后修改14稿的公务员法,于当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该法第13章第82条规定:“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领导成员应当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相关专家认为,此举无疑意味着“问责”日常化、制度化和法律化。 马富才简历 祖籍江苏省溧阳,高级工程师,毕业于北京石油学院,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拥有逾30年从业经历。 1990年2月至1996年12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下属的胜利石油管理局副局长、常务副局长、局长。 1996年11月至1996年12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总经理助理。 1996年12月至1998年4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副总经理。 1997年6月至1998年11月兼任大庆石油管理局局长。 1998年4月起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 1999年11月起兼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4年4月,国务院同意接受马富才辞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请求。 相关专题:南方周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