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奖卡竟是过期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18:48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杨彩琴 通讯员 鲁琪禄)呼市市民乌女士买了一袋价值5元钱的外包装上印有袋内有奖字样的袋装瓜子,打开袋,刮奖卡载明的兑奖日期竟然过了4个月。 据乌女士讲,近日,她在呼市赛罕区乌兰西巷买了一袋价值5元钱的包装袋上印有"包内奖卡率35%,最高奖电脑、手机"字样的355克袋装瓜子,当她打开袋拿出"开心对对碰"刮奖卡时,发现卡上载明的兑奖截止日期为2004年12月30日,她将此事投诉到12315。
大学路工商所的工商人员对乌女士购买瓜子的这家超市现场调查中发现,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工商执法人员从该超市的进货地点--位于呼市南茶坊福利达市场35号的一家批发部查扣了名称为"知心仁香瓜子"涉及355克、150克、100克、45克四个规格包装的该种系列瓜子共计100多袋。 经过办案人员对该产品的生产厂家内蒙古恒德果仁有限公司调查得知,在"开心对对碰"袋装系列瓜子有奖销售中,因其印制的该批兑奖卡在卡上载明的兑奖截止日期之前未能全部用完或投放到产品中,而按照规定必须全部用完或投放到产品中,所以2004年12月30日以后生产的袋装瓜子中仍旧投装了载明兑奖截止日期2004年12月30日的兑奖卡。针对该厂家出售的产品中兑奖卡上载明的兑奖截止日期在消费者购买时已截止的问题,该厂家解释说当时已作出将原兑奖截止时间延长6个月的决定。 尽管厂家已将原兑奖截止时间后延6个月,但终因厂家未明示告知消费者,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进行虚假的有奖销售。工商部门已就此行为立案调查,本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