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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节前莫培养少年月光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31日11:56 北京晨报

  “六一”节临近,来自韩国、美国等地的各种洋品牌高档消费品挤满柜台,而动辄几百元、上千元的价格更令人瞠目。一种售价高达1698元的智能遥控机器人,常常成为抢手货。为不让自家孩子在人前“掉价”,许多家长自觉不自觉把孩子推入了高消费误区,而儿童高消费群中的“送礼一族”,更在为儿童高消费推波助澜。

  让孩子如此引领高消费风潮,无论从哪方面进行考量,恐怕都不是明智之举。现在
,在各类消费资讯的蛊惑之下,很多刚走出校门的青年人,便受消费欲望的驱使,不但每月花得两手空空,甚至还负债累累,成为“月光族”。

  如今,一些手头宽裕的家长,逢年过节要给孩子送大礼,其言传身教,不就是在培养孩子挥霍无度的消费恶习吗?常言道,“吃不穷,穿不穷,不会打算才受穷”。家长助长孩子加入高消费行列的非理智行为,实际上就是在潜移默化地为孩子灌输大手大脚的消费习惯。那么,孩子长大后,会不会成为未来的“月光族”呢?

  摘自《南国早报》

  花钱大手大脚 招来别人攻击 记者调查孩子受侵害案件发现——

  露富的孩子最易被勒索

  调查背景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呈逐年递增趋势。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一项统计资料显示,仅去年一年,各级法院依法判处未成年人罪犯就达70086人,比前一年上升19.1%。据了解,未成年人犯罪的侵害对象绝大多数也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率的增高意味着受侵害的孩子也越来越多。

  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本报记者通过调查少年儿童受侵害案件的类型和特点,并剖析案件背后隐藏的深层原因,以引起全社会关注,为孩子们创造安全、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

  调查·孩子

  不合群的孩子 容易受到侵害

  一份对15个省市中小学的抽样调查显示,36%的在校学生被抢劫伤害等暴力犯罪侵害过。据了解,校园内的暴力侵害不但多发而且具有隐蔽性学校和家长往往不是很了解。家长们不禁担心,自己的孩子会不会也生活在校园暴力的阴影下?什么样的孩子容易成为被攻击的目标?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主任宗春山认为,学校里经常被欺负的孩子一般在他的肢体语言中就传达出“我是受害者”的信号。他们往往行为比较怪异,比如说爱出怪声,特别淘气和令人讨厌,不受同学和老师的待见,或者不合群,形单影只,还有的因为家庭的因素比如贫穷、单亲离异而变得自闭和特别自卑,或者就是家庭条件比较优越、花钱大手大脚、处处显示自己的优越感。“概括来说,人际关系不好的孩子容易成为校园暴力的受害者。”宗春山说道。

  调查·家庭

  受侵害的孩子 来自四类家庭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易受侵害的孩子往往存在着或大或小的性格缺陷。专家认为,孩子人格的形成受家庭影响最深切。只有合格的父母才能培养出合格的孩子。因此,这些受害儿童大多来自家庭教育不合格的家庭。

  类型一:弱势家庭

  ●封闭、外来、下岗、贫穷家庭的孩子易形成自闭性格

  来自法院的信息表明,外地来京打工人员子女易成为性侵犯的对象。近两年,丰台法院每个月都会审理两三起猥亵幼女案件,受害女童多为外地务工人员的子女。

  丰台法院审理过多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法官王建中认为,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平时忙于生计无暇顾及子女,对孩子疏于管理,关心爱护不够,特别是在寒暑假期间,被害人大多独自在家,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宗春山表示,在下岗家庭、经济条件差和外地来京打工人员家庭中,父母自身对社会具有消极情绪,很少与外界接触或者忙于生计疏于和孩子沟通,孩子肯定也必然会有自闭的性格,容易成为被侵害的对象。

  类型二:富裕家庭

  ●喜欢炫耀、露富的学生容易成为被抢劫、勒索的目标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70%至80%的校园及学校周边暴力事件都是因索要钱物引起的,那些平时在学校里花钱大手大脚、喜欢炫耀露富的学生容易成为被抢劫、勒索的目标。

  “整日忙于挣钱的家长由于少有时间顾及孩子,喜欢用金钱来进行弥补。这样无疑使得孩子形成花钱大手大脚的习惯,也促成孩子形成用钱来赢得别人关注的心理。社会仇富现象在孩子们身上也有所体现,有钱孩子身上流露出的优越感会给他们招来攻击。”宗春山说。

  类型三:暴力家庭

  ●受到父母暴力行为的影响,孩子也习惯用拳头来解决问题

  专家认为,校园暴力与当前充斥暴力的成人世界有着密切的关系。社会上形形色色的暴力事件、影视、媒体和网络上对暴力的渲染也影响着未成年人的行为。此外,校园暴力问题也与家庭暴力有着密切关系。家庭暴力愈多者,子女的暴力及犯罪行为也愈多。

  海淀法院的法官尚秀云认为,一个充满打骂声的失和家庭,很容易让孩子从小就接受一种极端处理问题的方式。不少家长缺少与孩子的沟通和对他们的理解与尊重,使得孩子在网络游戏中寻找快乐,而游戏中的暴力场面造成孩子认知上的误区,进而在现实生活中进行模仿。宗春山说,受到父母暴力行为的影响,孩子也习惯用拳头来解决问题,而这样的孩子在互殴中往往也成为被侵害的对象。

  类型四:单亲家庭

  ●来自这样家庭的孩子自卑敏感、不愿和别人沟通,缺少家庭管教

  美国青少年司法和犯罪预防办公室的一份报告中写到,“在单亲家庭生活的青少年,受到陌生人和非陌生人暴力侵害的危险都高出生活在双亲家庭青少年的50%以上”,单亲离异子女在这种特殊的生活环境中因没有得到恰当的教育,在人格上出现争强好胜、自我中心、报复心强或怯懦、逃避、承受能力差等不良倾向,这成为他们施暴或被施暴的重要原因。

  记者在本市法院了解到,大多数未成年犯来自单亲离异的家庭,受到袭击的未成年人也来自相似的家庭。“这样的孩子自卑敏感、不愿和别人沟通,缺少家庭管教和夜不归宿等等……也使这类孩子成为潜在受侵害的对象。”宗春山告诉记者说。

  调查·场所

  迪厅和网吧 成案件多发地

  “迪厅和网吧是青少年聚集的地方,而经常出入这样的地方,不仅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也容易成为被侵害的对象。”东城法院少年庭的孙宇红法官说。

  近一时期,位于东城区隆福寺地区的万国迪厅连发3起未成年人抢劫、轮奸和伤害案件,其中受害人都是未成年人。绝大多数去过迪厅和网吧的孩子都经历过或者看到过以大欺小甚至被抢的情况。东城法院孙宇红法官在审理多起未成年案件中发现,校园周边抢劫案除了高发在学生上下学的路上,另外就是校园周边偏僻处或网络游戏厅以及迪厅。

  孙法官说,网络上弥漫的诈骗、色情、暴力、凶杀等是引发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而他们实施侵害的对象往往也都是未成年人,很多人都是在校园周边、网吧或迪厅以及附近寻找作案目标。此外,有些女孩子防范意识差,通过网络和蹦迪认识一些不良青年,成为被侵害的对象。

  儿童性侵害 家里也危险

  近几年,儿童遭受猥亵、强奸等性侵害的案件时有发生且呈上升趋势。来自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的一份调查表明,家庭、学校、同伴、邻居等最亲近的地方正在成为青少年性侵犯的“危险地带”,而近一半的儿童性侵害来自于家庭内部。来自丰台检察院的调查表明,随着单身母亲再婚现象的增多,幼女受到家庭成员性侵害的案件也呈上升趋势。

  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张雪梅分析说,这些受害儿童的家庭背景都有着一个共性——性侵害案件多发生在家庭结构骤变或家庭环境不和谐的家庭当中。父母离异后组成新的家庭、母亲在家庭中的地位差、父母一方心理或生理有问题、夫妻双方关系差等等,这样的“问题家庭”中家庭内性侵害比一般家庭发生的几率要高得多。

  丰台检察院的检察官韩雪认为,再婚的母亲一定要增强责任感,要积极为孩子营造一个健康成长的生活环境,再婚前就应对再婚对象的品行进行全面考察,不要因为自己急于再婚而忽视了孩子,放松了对孩子的保护。同时,社会相关部门也应加大普法力度,教会孩子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从家庭和社会两个层面杜绝此类案件的发生。

  ●链接·典型案例

  校园暴力——

  琐事争吵

  刀扎同学

  少女小曼因与同学发生纠纷持刀将同学扎成重伤,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2004年4月的一天上午,小曼在教室里因琐事与同班同学发生争吵,她掏出小刀将对方的腹部扎伤。经法医鉴定为重伤。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曼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鉴于其犯罪时尚未成年,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点评:宗春山指出,独生子女由于家长的溺爱容易形成很自我的性格特点,缺乏对有不同特征和个性的接纳和宽容,要加强学生的心理知识教育和心理技能训练,开展对学生的宽容和接纳性教育,提高其心理的容纳性和承受力。

  孙宇红法官认为,学校不应只抓应试教育,要对学生进行全面的素质教育,通过以生动的案例和聘请法制校长来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同时,对学生携带刀具等行为严格控制。

  敲诈勒索——

  八次“借”来

  两万美元

  上初二的李金(化名)酷爱飞车,但家中又十分贫困。为了满足自己的飞车梦,他在一年间先后8次敲诈一位同班同学两万多美元,用来买了5辆摩托车、4部手机,并将全市各个游乐场所都玩了个遍。在问及为何敲诈同学刘某时,李金交代说,刘某的父亲做生意很有钱,刘某在班里出手阔绰,经常买成箱的饮料慰劳全班同学,每星期的零花钱就有五六百元。因此,有一次在学校操场上,他找茬儿打了刘某一顿,威胁说自己和黑社会有关系。此后李金开始频繁向刘“借”钱,对方则每次都乖乖地把从家里偷出来的美元交给他。

  点评:王建中法官指出,学生在遇到勒索、敲诈和殴打时要敢于抗争,如果任其欺压,无疑是助长了对方的气焰,会带来更不良的后果。学校也要做好学生的心理指导,消除学生的惧怕心理,同时,在遇到勒索、敲诈等事件后,要及时报告给学校、家长和警方,有效地制止类似事件的继续发生。

  性侵害——

  无耻恶男

  强奸幼女

  8岁的小红父母是外地来京务工人员。2004年暑假期间,由于白天家里人要外出干活,她独自一个人在家做作业。乔某今年54岁,是小红一家人的邻居。2004年7月的一天,他趁小红家里白天没人之机,以给小红买棒棒糖为名,将小红诱骗到自己家中进行强奸。更为恶劣的是,在暑假期间,他还经常带小红到居住地周边玩,利用小红专心在社区里的健身器材上玩耍,多次将手伸入小红的裙子里进行猥亵。直到2005年初,乔某又到小红家里去找小红,小红的母亲发现女儿有些异常,便向小红问出了实情,将乔某抓获。

  点评:专家认为,学校和家长应该教育孩子提高警惕性和加强儿童的识别能力,通过在中小学开设性教育课和性侵害教育等方式,正确引导、教育学生,增强其防范性侵犯的意识和能力。一旦遭受到性侵害,孩子往往害怕失去父母的爱而不敢讲出真情。此时,如果家长责骂和惩罚孩子,没有及时安抚和解除孩子的紧张和不安,孩子就会受到“第二次创伤”。

  本版撰文 晨报记者 颜斐

  ●媒体调查

  上海一调查显示——

  三成家长希望

  孩子当公务员

  日前由上海市质量协会用户评价中心发布的《上海中小学生成长质量调查报告》揭示了当前家庭教育中存在的不少问题。据悉,上海市质量协会用户评价中心此次共访问了1324名学生家长,重点调查了孩子的成长环境、成长状况等。

  调查显示,家长们在孩子的教育上都舍得投入,在孩子身上的花费占到家庭收入的25.6%;在低收入家庭中,孩子的花费甚至占了家庭总收入的一半以上,造成家庭负担过重。

  但调查同时显示,家长对孩子未来期望过高。近三分之一的父母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能够成为公务员,只有1.1%的家长希望孩子成为工人。父母对孩子的希望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今社会的一种价值取向。

  不少家长早早为孩子请了家教,而这种情况随着年级的增长而俱增,由低年级的9.3%升至高年级的25.2%。为了进一步提高孩子的学习成绩,有56.6%的家长让孩子参加了补习班,其中学校组织的补习班就占了58.1%。

  虽然曾有规定,为了减轻孩子的负担,学校不能再开设晚托班之类的补习班,但在本次的调查中,仍有54.7%的家长表示学校规定必须让孩子参加补习班。

  摘自《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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