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佘祥林案自杀民警葬礼三问湖北京山公安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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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31日15:39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佘祥林杀妻冤案的涉案民警潘余均自杀后,当地公安局为之操办了高规格的葬礼。在佘祥林冤案责任追究情况尚未公布之时,生平简介却这样评价这名涉案民警:“他的一生是勤劳的一生,是奋斗的一生,是为人民服务的一生。” 5月30日《齐鲁晚报》报道,湖北京山县佘祥林杀妻冤案的涉案民警潘余均自杀5天后,于5月29日火化下葬。送葬车队由28辆车组成,墓位价值28800元,由县公安局付款。治
作为11年前佘祥林杀妻冤案的办案民警之一,潘余均理所当然地要接受相关部门的调查。在此期间,他觉得“实在没办法,不想活了”,于25日凌晨自缢。出人意料的是,他的葬礼竟被当地公安局弄成了“京山县规格最高的葬礼”。透过如此隆重的葬礼,笔者眼前凸现出的是一个个巨大的问号。 一问:是谁组织28辆车送葬,且由警车开道?这些车辆来自哪些单位?其中公车有多少?潘余均下葬前一天,又是谁在当地媒体发布“公告”,希望死者生前好友次日前往殡仪馆“追思”?在公共舆论空间放大一名自杀民警的死讯,将会产生怎样的社会影响,县公安局领导难道就没考虑过? 二问:对潘的评价客观、公正吗?县公安局巧妙地用“追思会”取代“追悼会”,用“生平简介”替代“悼词”,这且不去说它。但闭口不提潘参与办理佘祥林案及在接受纠错专案组调查时自缢的事实,说潘的“一生是勤劳的一生,是奋斗的一生,是为人民服务的一生”,这哪里是“简介”,分明是对死者盖棺论定!在佘祥林冤案责任追究情况尚未公布之时,县公安局凭什么如此匆忙地对涉案死者作出这样高的评价? 三问:高价墓位由公安局埋单合理吗?潘的墓位价格为28800元,在当地是最贵的。作为公务员的潘余均,无论死因是什么,其丧葬费数额,国家都有明确规定。县公安局究竟是一味迁就死者家属,还是隐含着只有他们自己才清楚的想法? 尽管我们不希望在佘祥林冤案追究过程中再出现任何新的冤情,但潘余均的高规格葬礼好像已露出“拿死人压活人”的不正常迹象。如果真是这样,肯定是党纪国法所不能容忍的。因此,京山县公安局对此次葬礼中存在的问题,恐怕得有个像样的公开交代才行。徐林林 相关专题:湖北杀妻冤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