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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第3届特首年薪400万 离职后须有3年管制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1日02:37 信息时报

  香港消息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报酬及离职后安排独立委员会昨向政府提交报告,建议规定未来的行政长官,包括于今年经补选产生的新特首,在离职后就业和从事商业活动,必须接受3年的管制期:离职首年不能参与任何指定以外的商业活动,随后2年则必须先征询一个由高等法院法官担任的咨询委员会的意见,并且不能加入任何涉及地产或物业发展的公司。

  离职首年禁止工作

  委员会还建议,新特首在上任前都必须签署一份有法律效力的承诺书,承诺接受有关安排。而政府消息人士补充,违反有关规定者虽不会被刑事追究,但有关条款会清楚载明在合约中,违反者会被视为“毁约”,当局可按合约处理,并循民事诉讼追讨赔偿。

  委员会主席黄保欣在递交报告书后会见记者时介绍,未来行政长官离职后参与政治和商业或专业活动提出建议。

  在商业活动方面,委员会在参考了英国、美国、澳大利亚以至内地等12国家及地区的现行规管方式后,再根据目前主要官员和高级公务员离职后的就业规限,订出了更为严格且公开透明的3年规管期:特首离职后首年为“全面禁制期”,不能参与任何全职或兼职的工作,或在任何商业、专业机构出任董事或合伙人,更不能独资或与他人合资经营任何业务及专业服务。

  非牟利组织不受限制

  随后两年,离任特首在重新开展任何工作前,须先咨询一个独立委员会的意见。但规定不能加入任何涉及土地或物业发展计划,以及在其任内经行政会议批准而得到任何专营权的公司,不能参与任何与政府有关事宜的游说工作等。不过,在这3年内,离任特首仍可接受中央或特区政府、学术、慈善或其它非牟利组织或非商业性质的地区及国际组织的委任。黄保欣说,有关管制尺度已经比许多国家或地区严谨,像英国首相离职后两年内须咨询委员会意见,其中“全面禁制期”仅占3个月。

  建议邀董补签书面承诺

  至于政治活动方面,黄保欣指出,由于每个国家或地区,均不会对前任政府首长参与政治活动施加任何规定,故委员会建议前任行政长官在这方面也不应受到限制。

  据透露,有关建议将于今届行会任期结束前有决定,以便适用于即将产生的新特首。

  由于此次委员会报告是在前特首董建华辞职后发表的,董建华没有签署承诺书,所以黄保欣指出,有关离任后就业及参与商业活动的规限,并不适用于董建华,除非他现在补签。而董建华离职后已向公众作出承诺,不会参与任何与公职有冲突的工作。他表示会建议政府咨询董建华的意见,邀请他作书面承诺。

  新行政长官薪酬安排

  现金薪酬每年401万7100元(或每月33万4758元);

  每年例假22个工作天,最多可累积22天。所有累积假期会在行政长官离职时取消;

  按现时津贴额厘定的非实销酬酢津贴会继续按一贯做法每年调整;

  免除租金的官邸;以及与现时安排相同的医疗及牙科福利

  行政长官现行薪酬条款

  每月薪酬24万4565元;

  相等于基本薪酬总值25%的约满酬金,即每月61141元;

  行政长官及配偶可各享旅费津贴为每年39630元;

  年假55.5天,最多可累积365天;

  非实报实销的酬酢津贴,现时津贴额为每年72万9600元或每月60800元;

  免除租金的房屋;以及行政长官和其配偶可享有与公务员同等的免费医疗和牙科护理。

  第三届特首 年薪增至400万

  曾荫权今年若当选新特首 将沿用此前特首薪酬安排不变

  第三届行政长官将大幅加薪?行政长官报酬及离职后安排独立委员会建议,由2007年第三届特首任期开始,将特首薪酬调升至每年401万7092元,即每月33万4758元,幅度达4成,并较政务司司长的薪酬水平高12.5%。委员会主席黄保欣指,新的金额总值,是将目前特首薪酬组合中的部分年假、约满酬金等改以现金支付而成,所以新安排不会对纳税人造成额外负担。至于今年产生的新特首,委员会建议继续沿用目前特首的薪酬福利架构不变。

  这是特区政府8年来首次检讨特首的薪酬安排。委员会建议,新的薪酬安排改为以现金支付所有薪金和福利,包括约满酬金、假期旅费津贴,并将特首目前享有的55.5天年假中的33.5天累积假期折算为现金,故新安排的总值与目前薪酬条款的总值完全一样(详见附表)。至于特首加薪后,将与政务司司长薪酬相差12.5%。委员会指出,参考其它国家及地区首长与次长的薪酬差距,如美国达114.7%,英国的37.9%,新加坡的12.4%,这个比例是适当的。委员会承认以国际标准而言,年薪400万似乎偏高,但仍低于香港部分公营企业的高级行政人员。委员会还建议政府成立一个独立委员会,“不时”检讨特首薪酬。

  消息人士称,董建华虽然未完成任期,但政府认为以健康理由辞职的理由可以接受,仍获得3年的约满酬金。

  为新特首设永久官邸

  新特首将于今年7月产生,市民都关注他将会住在什么地方?行政长官报酬及离职后安排独立委员会建议,为未来的行政长官“提供合适的永久官邸”,如果行政长官因任何原因决定不入住该官邸,他便要自行支付其住所的开支。特区政府消息人士透露,礼宾府是特首永久官邸的唯一选择。

  为前特首设办公室

  对于离任的特首,委员会建议可担任香港的推广大使,协助提高香港的地位。委员会建议在政府现有的物业内设立一个为所有前任特首服务的办公室,方便他们接待海内外或本地政要。又建议为离任特首提供保镖、汽车及司机、医疗和牙科护理,以及一些特殊的礼遇。

  据了解,办公室只有三四名职员,服务所有离任特首,不会使用太多公帑。

  相关专题: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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