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安厅称四大因素酿成汕头特大火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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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05:05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本报汕头6月12日电 记者杨应森报道:记者今天在广东汕头华南宾馆“6·10”特大火灾事故现场看到,火灾现场还在进一步清理中,伤员均已送往市中心医院治疗,火灾受伤官兵和群众伤情稳定。 11日下午,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带领国务院调查组抵达汕头,开展“6·10”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广东已成立事故调查组,配合国家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
6月10日11时40分许,广东汕头潮南区峡山街道华南宾馆发生火灾。中午12时15分,潮南区消防中队才接到报警。该中队立即出动两辆消防车,20名消防官兵前往扑救。汕头市119指挥中心调集了23辆消防车、100多名消防队员前往增援。大火于下午2时35分完全扑灭,截至目前,火灾死亡人数已经增加到31人。 广东省公安厅表示,此次特大事故是广东1994年以来发生的最严重的群死群伤事件。着火宾馆仅4层,为何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 据广东省公安厅分析,主要是四个方面的因素造成: 首先,报警迟缓延误战机,火灾发生后,宾馆在场人员并未报警,报警人是途经此地的路人。消防队到达后,火势已处于猛烈燃烧阶段。其次,此宾馆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违反消防法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其通道狭窄且弯曲,安全出口不足,建筑消防设施欠缺,大量使用可燃材料装修。第三,宾馆从业人员消防素质极差。火灾发生后,宾馆人员不但不会报警,还没有及时组织人员疏散,导致三、四楼的住客不知情况不能及时逃生。第四,住客缺乏消防常识和逃生技能,部分人员躲进卫生间被烟熏死。据悉,宾馆卡拉OK场所灭火器材极缺。 汕头公安消防处负责人称,华南宾馆1995年由原来的办公楼转变为宾馆,至今没有办理任何消防登记手续。 《人民日报》 (2005年06月13日 第五版) 相关专题:广东汕头华南宾馆发生火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