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调整接待信访时间 公安局长每周接访两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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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01:57 信息时报 | ||||||||
时报讯 (记者 刘妍 通讯员 杨英杰) 从6月20日起,各市、县(市、区)公安局依照“大接访”工作阶段性安排每周由局长接访两天,其中每周星期三为全省统一的接访时间;要利用当地媒体和在接访场所竖立告示牌等方式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向群众公布本地局长接访的准确时间。这是昨日省公安厅根据日前公安部公布的《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接待来访群众工作规范》,结合广东省实际,对全省公安机关提出的工作意见。
周三全省公安局长统一接访 截至6月20日,全省共接待来访群众4520批,已办结1706起,实现停访息诉962起,各地通过查办信访案件,共查破案件249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267名。根据公安部的通知要求,结合广东省信访群众逐渐减少的实际,省公安厅决定从6月20日起,各市、县(市、区)公安局依照“大接访”工作阶段性安排每周由局长接访两天。其中,每周星期三为全省统一的接访时间,另外一天由各市公安局自定,但各市属下各县(市、区)公安局的接访时间必须一致。此外,群众来访量大的地方可以根据本地实际,相应增加接访时间,保证“人人受到局长接待”。 要向群众公布接访准确时间 省公安厅要求各市、县公安局要利用当地媒体和在接访场所树立告示牌等方式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向群众公布本地局长接访的准确时间。对在非局长接访时间来访的信访人,有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好详细的解释工作,除个别信访人坚持不需要局长亲自接待的外,必须做好约访登记工作,将局长接访的确切时间告知信访人。各公安局一把手也可采取回访、下访方式接待信访人,确保“人人受到局长接待”。各地应加大信访案件的查办力度,提高信访案件的办案质量和办结率。对信访案件已办结,而信访人未停访息诉的,要做好回访工作,努力提高停访息诉率。省公安厅将把停访息诉率列为评选“大接访”工作先进单位的条件之一。 相关专题:全国公安局长集中接待信访群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