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源:大坝镇抢险失职 要追究领导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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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9日09:21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陶德富 通讯员曾海生) 前晚,河源市委、市政府在和平县城召开抗洪救灾经验教训会,会议认为和平县大坝镇党委、政府在6月23日抗洪抢险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最终酿成2死1伤的惨剧,决定将依法追究该镇相关领导责任。 据了解,23日下午4时,已经转移到安全地带的和平县大坝镇龙狮村78岁老人陈锦胜,由于无人劝阻,又带着其妻和4岁半的小孙子回到自己家中,遇到山体滑坡,酿成2人死亡1
河源市委、市政府为此要求当地干部,吸取洪灾引发山体滑坡冲毁房屋造成人员伤亡的沉痛教训,同时决定对不贯彻落实全市抗洪救灾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造成人员伤亡的领导追究责任,绝不姑息。对和平县大坝镇相关领导责任人作出党纪、政纪处分。 相关专题:我国南方遭遇特大洪水袭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