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31人死亡的汕头火灾责任单位交700万赔偿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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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0:56 信息时报 | ||||||||
大火扑灭后的华南宾馆 图/新华网 防人员从火灾现场搬出的煤气瓶 新华社记者 张肄文 摄 消防人员穿着防护服准备进入火灾现场寻找幸存者 图/新华网 时报汕头讯 (记者 林明声 林鸿)为了解“6·1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的最新情况,记者走访了汕头市潮南区区委副书记王雄。 据他介绍,在国务院调查组,省委、省政府,汕头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6·1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进展顺利。到目前为止,31名遇难人员中,已有29名身份得到亲属确认并已火化,同时办理了赔偿手续。这29名遇难者的亲属已经全部返回,其中
关于这次华南宾馆有限公司的赔偿金是否能够到位的事情,王雄表示,根据国家有关的规定,失火造成人员损害的民事赔偿责任应该由事故责任主体负责。现在事故原因已经查明,赔偿责任应由华南宾馆有限公司负责。前段时间,潮南区政府为了加快善后处理工作,安抚遇难者亲属,维护社会稳定,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由区财政局代华南宾馆有限公司向遇难者亲属垫付了赔偿金。近日,华南宾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炎生已向潮南区政府交了700万元现金,加上公安机关还扣留的华南宾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者现金100多万元和价值近100万元的物品,总共约900万元,作为遇难者赔偿金和伤员的治疗赔偿费用。 相关专题:广东汕头华南宾馆发生火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