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下岗职工可支取住房公积金治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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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4:02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周利华)昨日,记者获悉,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下岗职工,若其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提供关系证明及市级以上(含市级)医疗机构的证明材料等,经呼市房产局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允许支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治疗。 据了解,呼市房产局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同时还推出了另外两项新业务,其一是凡从呼和浩特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申请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如上一年度还款情况良好,无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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