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交警用黄色警告书整治违规车(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15:39 内蒙古晨报 | |||||||||
昆区交警大队一名交警在贴警告书 内蒙古晨报实习记者 杨美玲摄影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盛文春 通讯员 李庆林)为“创城迎会”,包头市对停车秩序进行了管理。目前昆区交警大队制作了违法停车警告书,详细说明了机动车禁止停放的位置及罚款的数额。发现有机动车违反规定停车时,该车就会被贴上警告书,第一、第二次为警告,超过三次时,不能检车,驾驶员还要接受处罚。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