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人物周报:贺卫方“罢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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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15:58 时代人物周报 | |||||||||
-马昌博 知道贺老师“罢工”是在6月27日的早上,一个同行打电话问贺老师的手机,语气急促地说贺老师“出事”了。随后看到相关报道,才知道身为北大法学院博导的贺卫方老师因对学校研究生招生制度不满,已经宣布“罢工”,“自2006年起,不再招收法律史专业研究生”。
其实早在6月24日,贺老师就在一家网站上发布了公开信,在这封题为《关于本人暂停招收硕士生的声明——致北大法学院暨校研究生院负责同志的公开信》的声明中,贺卫方痛批了北大现行的法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制度,认为其设计上存在严重缺陷,“考两张综合卷涵盖多达十门课程,这种打着对考生全面考查旗号的做法实际上产生的后果却是削弱了考试应有的专业偏向。”贺老师随后举例说,今年参加法律史研究生复试的考生连法律史的基本知识都难以回答,最终四个录取名额只有一个人过关。 按照一般的逻辑,对贺老师的行为,首先的反应自然是要持支持态度。研究生招生制度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只考分数不考能力几乎是中国所有考试制度的通病。作为大学教授,此前清华的陈丹青已经起了带头作用:因为不满艺术类考生把功课都用在英语和政治上而忽视了专业能力,陈丹青一怒辞职。 如今加上贺老师的“罢工”,清华和北大两个中国著名学府的教授都发出了抵制研究生招生制度的声音,这表明僵化的研究生招生体制已到了改革的临界点——一般而言,越是高层次的人才就越不能通过机械的统一考试方式进行评估与选拔,而现行制度恰恰如此。不同的是,同样是抵制,陈丹青的无奈居多,而贺卫方的举动,却是有意为之。 作为一位知名的北大法学教授,贺老师肯定很清楚自己的“有意为之”会造成多大的影响。所以外人很容易看出这种“不服从”的姿态隐含着更深刻的意义:一些人说这是“启蒙”,引用相关表述是:“作为一个大学教授要启人类之蒙昧,必先启教育行政、教育体制之蒙昧……教育行政之蒙昧不除,启蒙大众也就很难完成”,而教授的本职工作是就是“传承知识,启蒙大众”。 这一推测在贺老师那里似乎也得到了证实。他在6月26日接受博客中国采访时说,当一个社会有不合理现象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有责任去表达自己的不满,这种表达是现代社会每个公民的义务。把表达不满提升到“公民义务”的层次,自然有一些启蒙的意思在里面。 贺老师敢怒敢言体现了知识分子的良知,但当事人之一——北大法学院的负责人迄今为止并没有发表任何具体意见。于是有人就推测说,贺老师之所以有勇气向自己的“东家”和招生制度叫板是因为他根本不用愁饭碗,没有后顾之忧。如此引出的常规命题就成了此举似乎有“沽名”之嫌。 这种“恶意”的揣测自然很过分,但另一方面,如果仅从职业规则上分析,贺老师到底有没有权利自己决定暂停招收硕士生呢? 贺老师认为自己当然有这个权利,“我也许想招的学生,有种种理由招不来,但是我不招总是可以的,我甚至辞职都可以嘛。”按照贺老师的逻辑,如果有官员因对现行体制不满就可以不负担公共责任,大街上的交警也可以交通管制条例不合理而拒绝执勤,这种观点的是非曲直不言而喻。教授作为公共事业部门的一个职业,它自然也应该遵循已经制定的规则。 怀疑当然还可以继续推进,只是限于篇幅,到此为止。最让人感兴趣的还是如下信息:贺老师说,罢招是“已经做了很多很多努力”后无奈的表达方式。 目前惟一可以明确的是,“无奈”的贺老师应该不是整个制度设计中最“无奈”的一方,在有缺陷的招生制度面前,相对强势的著名教授贺老师可以“一怒而去”,但那些梦想考研的学生们却远没那么洒脱。 于是,贺老师“罢工”了,剩下了无奈的他们。 相关专题:时代人物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