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琼中接受人大执法检查和党报批评———松涛淀粉厂整改不合格不予生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08:02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7月8日讯(记者范南虹)本报6日《松涛淀粉厂污水“黑”了南渡江》一文曝光了松涛淀粉厂排放污水污染南渡江一事。今天上午,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县环保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接受省人大的执法检查和党报的批评监督,严格整改,决不让松涛淀粉厂继续污染南渡江,对下游几百万人民负责。

  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对松涛淀粉厂的执法检查,引起了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县政府对该厂违规向南渡江排放污水一事的重视。县政府立即召集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县水务局、黎母山镇、松涛淀粉厂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研究整治方案,强调根据省人大的执法要求,对松涛淀粉厂立即进行严格的整改,整改不合格坚决不予生产。

  为此,琼中专门成立了松涛淀粉厂水污染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琼中国土环境资源局和松涛淀粉厂分别成立了整改工作组。县委县政府责令各整改工作组负责并监督完成以下整改措施:组织松涛淀粉厂对南渡江受污染河道、现有的氧化池和厂区内外的淤泥、木薯渣等污染物进行清理,切断污染源,确保周围环境不受污染;搬迁松涛淀粉厂现有氧化池,在离河流较远处建设新的氧化池,原氧化池将改作鱼塘使用;责令松涛淀粉厂立即全面检修生产和环保设备,确保正常运转和防污安全;县国土环境资源部门要对该厂所有生产及环保设备进行全面检测,组织该厂业主和员工认真学习贯彻《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保护生态环境意识,杜绝污染生态环境行为;建立健全整改报告制度,在整改期间,松涛淀粉厂要定期向县国土环境资源局报告整改情况;县国土环境资源局每15天要向县政府和县人大报告整改情况;县政府和县人大每月向省人大和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报告整改情况一次。

  松涛淀粉厂位于南渡江上游,它的排污工作对南渡江影响巨大,也为群众所关注。对松涛淀粉厂的整改工作,本报将继续关注。

  作者:范南虹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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