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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之后打起官司 为280万日元四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17:05 法制播报

  法制播报播出节目《离婚之后打起官司 为280万日元四上法庭》,以下为节目内容。

  主持人:前面说的是恋爱时钱的问题,下面跟您探讨一下离婚后财产的问题。前两天,有位观众打来热线问我,说夫妻间隐瞒工资收入算不算是侵犯了对方的知情权,我愣了半天,还真说不上来,看来,这个问题还得请教律师才行。不过,说到钱的事,即便是在夫妻之间,也是个容易引发争端的导火索,这不,江苏省南通市就有这么俩冤家,说起来,三
年前就离婚了,可到现在还为99年那会存的一笔钱争个不休,当然,这笔钱也不是个小数目,什么?你问我多少,我告诉你,280万日元。

  配音:今年35岁的黄先生1990年经人介绍和王女士相识,并于两年后喜结连李,婚后生了个胖小子,96年,夫妻俩因单位不景气,先后辞职,也就是在这一年的6月份,两口子作了一重大决定,妻子劳务输出到日本,在当地一家私人服装厂里做缝纫工。王女士出了国,黄先生带着儿子便成了留守男士。虽然说距离产生美,千山万水总是情,可是黄先生和王女士两人的婚姻关系却因为这万水千山和这距离变得风雨飘摇起来。不过还算好,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这样的事并没有发生。王女士去日本近三年后,在1999年4月回来了,并告诉丈夫这三年自己总算没白吃苦受累,干是干得辛苦,钱也攒下不少。

  配音:妻子带了280万日元回来,这280万日元可不是一笔小数目,折合成人民币,按现在的汇率算下来,也有22万多呢!一回来呀,王女士还马上就和丈夫一起上中国银行存了起来,这让丈夫黄先生吃了定心丸。可是,偏偏,这世间的事儿总是常常出人意料之外啊,就在280万日元存进银行半个月,出事了,而且是大事,什么呢?离婚!

  主持人:离婚,黄先生说自己一听这两字,就傻了,王女士把法院传票给了黄先生后就离了家,可这边黄先生还纳闷着,一起存了钱,怎么又突然要闹离婚呢?这事蹊跷,可更蹊跷的事还在后头呢。黄先生发现,就在妻子王女士提出离婚前没几天,银行里的280万日元已经被全部取走了,取钱的不是别人,正是妻子王女士,我想这会您和我一样,特别想知道王女士当时的想法,那就让我们连线日本,来听听目前在日本的王女士对这事的解释。

  配音:黄先生提到,妻子出国期间,他给妻子写信,常常没回音。而王女士电话中称,其实那会她已经对黄先生有些不满。

  配音:由于黄先生不同意离婚,法院认为两人的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所以对王女士要求离婚的诉请没有予以支持。婚没离成,可这家,王女士是再没回过,有道是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到了2001年,这次,两人又打起了官司,同样的是,为的还是离婚,不同的是,丈夫成了原告,老婆成了被告。

  配音:这次,王女士没有到庭,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孩子随原告黄先生生活,由王女士承担孩子每月100元的抚育费。因为黄先生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没有提出诉请,法院对此不予审理。可事情还没完,到了2003年5月,黄先生又把王女士给告了。诉状上写得明白,他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280万日元中的一半。

  主持人:您说说这事闹的,按理说,婚都离了,两人之间就该没什么瓜葛了,各归各了呗,可偏又是这280万日元生出了事端。有人说,这钱不该分,280万日元都是王女士靠个人力量赚来的,而且两人都离婚了,凭什么还要给出一半来给黄先生?也有人认为可以适当地分一部分,因为挣到这钱的时候,两人婚还没离呢,那到底这事是怎么解决的呢,继续往下看。

  配音:我们采访黄先生时,他一再强调,自己实际上可不是为了这几百万的日元,那他是为了什么呢?

  配音:可王女士说,儿子自己只有一个,怎么会不管呢?

  配音:王女士称这280万日元在上次起诉离婚的时候就已经用光了,王女士的律师说,从2001年4月两人离婚,到2003年5月黄先生为财产起诉,已经超过了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两年的诉讼时效。

  配音:另外,因为2002年7月,黄先生以3万元的价格将两人原来居住的房屋的居住权转让他人,王女士提起反诉,要求对转让款进行分割。

  配音:看来本案的争议焦点就在于这280万日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两年后要求进行分割是否超过诉讼时效。2003年6月,海门市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认为该案不存在诉讼时效的问题,判决被告王女士给付原告黄先生100万日元,黄先生给付王女士房屋转让款人民币15000元。

  配音:海门法院认为,王女士称这280万日元已被全部消费没有事实依据。一审判决后,王女士表示不服,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

  主持人:你说这打从挣了280万日元,两人就没消停过,从第一次起诉离婚开始,都打了四次官司了,即便是现在,王女士仍然对法院的判决表示不满,她对记者说,别说现在自己已经没有这280万日元了,即便有,就算是送给敬老院,也不会给前夫黄先生。挣了钱,本是好事,哪知却把一个家闹得支离破碎,两人也是行同陌路,你说这是钱的错吗?我看啊,现今这个社会,离婚率并不低,而婚姻当中最最重要的还是夫妻间的相互体贴、照顾与信任,如果能感觉到彼此间真心实意的关怀,那么任凭风云变幻、斗转星移,婚姻都不会变色,您说呢?(审核:赵启进律师13321183009)

  《法制日报》社影视中心《法制播报》 电视节目全国播出网

  news.sina.com.cn/c/2004-08-26/100441425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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