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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恢复强制婚检引起轩然大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10:20 海峡都市报

  N《生活报》《东方今报》供稿

  本报讯《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日前修改后经审议通过,并开始施行。《条例》中明确规定:“本省实行婚前医学检查制度”,“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和婚前健康教育,凭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没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的不予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条例》规定,今后进行婚检时,除艾滋病、梅毒、淋病、麻风四项必须检验外,其他各项仍然按照自愿原则,由新人自行进行选择。

  据了解,黑龙江是2003年10月全国施行“自愿婚检制度”以来第一个通过人大修改条例的方法重新实施强制婚检的省份。这一消息在社会各界引起巨大反响,网上也展开了大讨论。截至20日10时,新浪网在“您是否赞同黑龙江恢复强制婚检”的调查中,60.64%的网友持赞同态度;27.43%的网友表示反对。

  计生部门态度中立

  “我也是刚刚看到消息,目前没有具体的意见。从计划生育的角度说,我们的态度是中立。”昨日下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司司长于学军告诉记者,对婚前医学检查制度国内目前有两种态度,一是主张自由婚检,一种是主张强制。但是,全国范围内再次恢复强制婚检制度有难度。不过婚前医学检查工作还是要加强,最近一个月内国务院将出台一个关于加强婚前医学检查的意见性文件,目前该文件正在征求意见。

  不该干预结婚权利

  作为国内研究制度分析与公共政策的著名专家,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主任、法学博士毛寿龙教授不赞成黑龙江省恢复强制婚检。他说,可以采取经济措施来激励大家进行婚检,有的地方实行免费制,但黑龙江省的做法是太相信权力。婚姻和生孩子是两码事儿,没有必然的联系。

  “我个人不主张强制。我们应该尊重结婚者的权利,不应该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去干预。”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副教授高燕宁认为,可能从公共卫生的角度看,强制婚检会有一定好处,但这涉及公民的权利。强制婚检损害了结婚者的权利,虽然决策者认为这个东西有好处,但是应该让公民慢慢选择而不是强制。

  公共决策值得反思

  著名社会学家、北京理工大学人文学院教授胡星斗告诉记者,黑龙江省恢复强制婚检制度暴露出了我们公共决策存在着一些问题。“应该反思我们的公共决策。否则,随意性的决策将大大降低立法的公信力,立法将失去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但黑龙江省开了个好头。我支持他们恢复强制婚检制度。很多人都认为,2003年国家取消强制婚检制度太过于草率和仓促。”胡星斗教授说,以前有些部门把强制婚检制度当成部门敛财的工具,但不能因此就取消这项制度。

  胡星斗教授认为,过去我们政府的有些决策是官员决策,看上去很具有人文关怀,但是他没有听取有关专家和大众的意见,给人的感觉是,公共决策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就像北京的鞭炮禁放一样,现在为什么又决定解禁呢?当时立法时就没有听取公众和有关专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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