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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名省部级高官五年来因安全生产事故被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21:02 中国新闻网
九名省部级高官五年来因安全生产事故被处理

  李铁映副委员长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图来自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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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八月二十五日电 (记者齐彬)二000年以来,中国有九名省部级高官因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被处理。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今天下午举行全体会议,李铁映副委员长向会议报告《安全生产法》的执法检查情况。他透露,二000年以来,国务院调查处理了六十四起特别重大事故,一千三百多人因事故责任被处理,其中,移送司法机关三百五十人,党纪政纪处
理九百多人,涉及省部级官员九人,地厅级官员一百零九人。

  近年来中国矿难频繁发生,引起高层和民众高度关注。今年以来,发生特大事故三十三起,死亡九百五十一人,比去年同期都大幅上升。特别是今年二月十四日发生在辽宁阜新的孙家湾煤矿瓦斯爆炸,死亡二百一十四人,是建国以来的第二大矿难;本月初,广东梅州大兴煤矿透水,一百二十三人罹难。

  李铁映指出,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但检查中发现,监管部门存在“气不壮、不适应”的问题,执法不严,不能有效制止违法行为:一些地方对煤炭开采布局不合理、标准不科学、审批不严格,对无证开采、超层越界等行为制止不力;安全监管不到位,很多事故不是事先没有发现隐患,而是没有严格执法,一追到底;惩处力度不够,有的事故结案迟缓,责任追究不严,以罚代刑,起不到惩戒作用。

  李铁映还指出,执法犯法和腐败行为时有发生。从已查处的案件看,几乎每一起特别重大事故的背后都存在着腐败行为。有的官员和执法人员与矿主搞权钱交易,充当非法矿主的保护伞;有的甚至直接参与办矿,牟取非法利益。黑龙江七台河市桃山区发生一起死亡十八人的特大事故,矿主竟然是该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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